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xd-2022-zbdl-101
预算金额7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浩024-83738629
中标公司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25.2万元
中标联系人段拙
公告正文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_8a94948583ef5a2301841366ff7232a9.pdf附件_8a94948583ef5a2301841366ff7232a9.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candidateBulletin/2022-10-27/8481582.html
通行费与油品销售定价辅助决策系统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LNXD-2022-ZBDL-101)
公示结东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通行费与油品销售定价辅助决策系统开发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5.200000万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1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2.600000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1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0.40000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1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段拙/
中标候选人(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国林
中标候选人(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林定光/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具有近5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
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内(任职时段截止日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
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具有2021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满足下列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7)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随犯罪行为的(行赔犯罪行
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具有近5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
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内(任职时段截止日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
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具有2021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满足下列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总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7)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随犯罪行为的(行赔犯罪行
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
2、具有近5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
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5年内(任职时段截止日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
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具有2021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满足下列信誉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6)投标人在近五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共子公司
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7)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有行随犯罪行为的(行赔犯罪行
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
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资格及响应性审查,通过审查后,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及其它部分的综合打分,评审得分90.73分;
中标候选人(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
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资格及响应性审查,通过审查后,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及其它部分的综合打分,评审得分68.13分;
中标候选人(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首
先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资格及响应性审查,通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及其它部分的综合打分,评审得分57.23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
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共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
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三、其他
名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得分
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7,252,000.0090.73
2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326,000.0068.13
3招商华软信息有限公司7,104,000.0057.23
本公示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服务期: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049893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钟浩
电话:024-83738629
电子邮件::lnxinda202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