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项目钢结构制造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附件 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上述资质条件。
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1 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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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 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计算,但同一座桥梁中不同试验检测合同段业绩不重复计算。
2. “近五年”指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 “承担过”指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试验检测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 团公司等)的试验检测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试验检测业绩均不予认定。
4. “桥梁钢结构”应至少包括钢箱梁、钢组合梁、钢桥塔、钢锚箱(梁)、钢桁架、钢桁梁、钢拱桥或桥架、主缆、预埋件等附属设施等中的任一项。
5. 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该业绩中由投标人承担的工作量应满足业绩要 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6. 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业绩的资格审查条件和加分条件(如有)的认定原则如下:以联 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计算。若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业绩为同一个项目,则以 1 个业绩计算。7.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2 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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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 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2 款的规定。
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3 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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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检测人员最低要求)
注:1. 投标人拟派出的试验检测负责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亲笔签名,未 亲笔签名确认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试验检测负责人应是联合体牵头 人单位的人员。
2. 除试验检测负责人外,其他主要检测人员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应在进场之前,按招标人提供格式向招标人报批,所有试验检测人员需经业主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3. 本表要求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最低要求,实际配置应满足本工程施工实际需要,招标人 有权根据设计及施工要求,要求投标人增加相应试验检测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相关费用已 纳入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影响。
4. 如行业主管部门对试验检测人员资格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5.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 3.5.4 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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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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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附录 5 所要求的试验检测设备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中标人在进场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清单并组织进场。
2. 本表要求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投标人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需满足招 标范围内所有试验检测工作需求,国家或行业出台新的检测方法需要增加新的试验检测设备时,或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增加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关费用已纳入报 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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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生活办公设施最低要求)
注:1. 本表数量为最低要求,办公设备和交通设施的实际配置应满足本工程施工实际需要,招标 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办公设备和交通设施(不局限于上述办公设备和交通设施),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相关费用已纳入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影响。
2. 驻地需与网络连接,充分考虑可视化管理的手段,网络宽带需 100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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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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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或下属非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 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 CMA 资质认定标志)。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承担过 1 项钢结构总重量不低于 0.5 万吨的公路或公铁两用工程桥梁钢 结构试验检测工作。 |
信誉要求 |
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 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 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试验检测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超声波检测(UT)、射线 检测(RT)、磁粉检测(MT)中两项及以上钢结构无 损探伤Ⅲ级从业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 1 项桥梁钢结 构试验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现场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超声波检测(UT)、射线检 测(R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中两项及 以上钢结构无损探伤Ⅲ级从业资格证书,至少担任过 1 项钢结构总重量不小于 2 万吨的桥梁钢结构试验检 测工作的现场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理化试验检测师 | 4 | 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从事类似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5 年以上 |
现场试验检测人 员 | 13 | 持有 UT、RT、MT、PT 中两项及以上钢结构无损探伤 II 级从业资格证书 11 人,持有 NACE 2 级或 SSPC 2 级或其他行业防腐检测资格证书 2 人 |
专职档案及竣工 资料管理人 | 1 | 初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竣工档 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
序号 | 试验、 检 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 要求 |
1 | 原材料理 化试验设 备 | 万能试验机(适合金属试样 拉伸、弯曲、压扁等试验,含试样加工等配套机床) | 100-1000KN | 套 | 1 |
2 |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机(含缺 口加工设备) | -40℃ | 台 | 1 | |
3 | 维氏硬度计 | / | 台 | 1 | |
4 | 布氏硬度计 | / | 台 | 1 | |
5 | 洛氏硬度计 | / | 台 | 1 | |
6 | 光学显微镜 | 400 倍 | 台 | 1 | |
7 | 直读光谱仪 | / | 台 | 1 | |
8 | 电子天平 | 200g/0.01g | 台 | 1 | |
9 | 漆膜冲击试验机 | (0-50)cm | 台 | 1 | |
10 | 漆膜弯曲试验机 | 轴径Φ(0.5 ~15)㎜ | 台 | 1 | |
11 | 涂料比重仪 | 37ml | 台 | 1 | |
12 | 烘箱 | (RT+10)℃~250℃ | 台 | 1 | |
13 | 细度计 | (0-50)μm (0-100)μm (0-150)μm | 套 | 1 | |
14 | 恒温恒湿机 | 0.1/1% | 台 | 1 | |
15 | 高强度螺栓智能检测仪 | / | 台 | 1 | |
16 | 抗滑移系数智能检测仪 | / | 台 | 1 | |
17 | 焊缝检测 | 数字超声波探伤仪 | 0.5-15MHz | 套 | 8 |
18 | 相控阵超声波探伤仪 | 16 晶片 | 套 | 2 | |
19 | 便捷式磁粉探伤仪 | ≥45N | 套 | 6 | |
20 | 渗透材料 | S\F≤0.01% | / | 2 | |
21 | 电流电压钳表 | / | 台 | 2 | |
22 | 射线探伤仪 | 150-300KV | 台 | 5 |
序号 | 试验、 检 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低数量 要求 |
23 | 涂层检测 | 摇摆式干湿温度计 | 30%-80%,-10 至 70℃ | 个 | 4 |
24 | 红外线点温计 | 0-1500 度 | 台 | 4 | |
25 | 露点仪或对照表 | 60℃至-20℃ | 台 | 4 | |
26 | 清洁度对照图谱 | / | 张 | 4 | |
27 | 粗糙度标准样板或针式检 测仪 | / | 套 | 4 | |
28 | 盐分测试仪 | 2 0-9.9mg/cm | 套 | 2 | |
29 | 干膜厚度仪 | 0-1500um | 台 | 4 | |
30 | 湿膜卡规 | 0-200um | 台 | 4 | |
31 | 附着力拉拔试验仪 | 0-25MPa | 套 | 2 | |
32 | 锈蚀标准图谱 | / | 套 | 4 |
序号 | 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要求 |
一 | 办公设备 | ||
1 | 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 | 台 | 20 |
2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3 | 彩色扫描仪(可扫描 A3) | 台 | 1 |
4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5 | 数码相机(1200 万像素以上) | 台 | 1 |
6 | 复印机(可复印 A3) | 台 | 1 |
二 | 交通设施 | ||
1 | 交通车辆(4 驱越野车,行驶里程<10 万 km) | 辆 | 2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广东省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 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 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试验检测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 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 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 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 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 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CMA 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 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 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试验检测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 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A): 30 分 主要人员(B):25 分 其他因素(D) 业 绩:25 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C):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 办法如下: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 球,每个标段各依次摇出 3 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摇 出 3 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至 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 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 0 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2 %,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除此之外,评标基准 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 整数。 | |
2.2.3 |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 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 值 | ||
2.2.4(1) | 技术建议 书 | 30 分 | 试验检测 工作方案 | 10 分 | 有试验检测工作方案的得 6 分,试验 检测工作方案设计总体思路科学合理程 度,对广东省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标准化 指南的相应程度,酌情加 0-4.0 分; | |
试验检测 内容、方 法 | 5 分 | 试验检测内容、方法符合试验检测规 程要求得 3 分,试验检测频率的措施切 实可行程度酌情加 0-2.0 分; | ||||
试验检测 人员、仪 器设备的 配备及进 场时间安 排 | 5 分 | 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 场时间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试验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进场 时间安排合理程度,机构设置、试验检 测人员岗位职责设置合理程度,酌情加 0-2.0 分; | ||||
工作配合 的措施 | 5 分 | 有工作配合措施的得 3 分,完成发包 人、监理工程师工作指令与承包人工作 配合的措施切实可行性,酌情加 0-2.0 分; | ||||
对本项目 管理、试 验检测的 重点、难 点分析 | 5 分 | 有对本项目管理、试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得 3 分,对本项目管理、试 验检测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程度,对 本项目提出的试验检测及建设管理建议 合理可行性酌情加 0-2.0 分。 | ||||
2.2.4(2) | 主要 人员 | 25 分 | 试验检测 负责人 | 25 分 | 试验检测负责人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的,得 25 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偏差率×100×1.0;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偏差率×100×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 |||
2.2.4(4) | 其 他 | 业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15 分。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 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 分 值 | ||
因 素 | 加分条件 | 10 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最低要求 的基础上,近五年内: (1)每增加承担 1 项钢结构总重量不 低于 0.5 万吨的公路或公铁两用工程桥 梁钢结构试验检测工作,加 2 分,本项 最多加 6 分; (2)每增加承担 1 项钢结构总重量不 低于10万吨的公路或公铁两用工程桥梁 钢结构试验检测工作,加 4 分,本项最 多加 4 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计算。 | |||
履 约 信 誉 | 10 分 | 信用等级分值(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 5.00、4.75、4.45、3.65 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 履约情况(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 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 5 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 3 分/次。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 0.1 分/次。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 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 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 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 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 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 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进行核实(如有)。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 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 人数参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1.1 项。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 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 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2)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① 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 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② 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3)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5)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3.2.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2 项细化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时,各评分因素(主要人员、履约信 誉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该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 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值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 算术平均值确定。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 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 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 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 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 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依次按照以下流程):①对比上述出 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 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 的评委所有评分;②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 评委评分。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时,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 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6 | 删除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6.1 项内容。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6.2 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第 3.6.3、3.6.4 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 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6.4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 (1)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 1.4 款、1.12 款、3.4 款、3.5 款、3.6 款;(3)本评标办法否决条款; (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的情形。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9.3 项-3.9.8 项: 3.9.3 投标人及投标人的关联单位(关联单位指招标公告中第 3.4 款规 定的情形)同时参加本工程项目钢结构制造监理和钢结构试验检测中心的投 标时,对于工作范围有重合的钢结构制造监理标段和钢结构试验检测中心标 段不允许兼中,即钢结构制造监理 JL5 标段与钢结构试验检测中心 JC3 标段 工作范围重合。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 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 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 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 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 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 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 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9.7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 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 3.9.8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 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 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 D 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而取消投标 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 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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