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朔县新城区停车场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期)工程Ⅰ标段(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512001001)招标控制价公布(更正)
金额
7633.6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512001001
预算金额7633.67万元
招标公司阳朔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规定,现将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76336762.5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70044.65元,规费3591293.48元,增值税6303035.43元,暂列金额3400603.8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0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6336762.55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70044.65元,规费3591293.48元,增值税6303035.43元,暂列金额3400603.8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32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610694.1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 标 人:阳朔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76336762.5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70044.65元,规费3591293.48元,增值税6303035.43元,暂列金额3400603.8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0元]。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76336762.55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70044.65元,规费3591293.48元,增值税6303035.43元,暂列金额3400603.8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32号文规定,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610694.1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注:招标控制价其余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进行网上下载并查看主要项目清单(打“*”号内容)。如招标文件中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与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符号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主要项目清单标识符号为准。
招 标 人:阳朔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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