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激光粒度仪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冰倩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上海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激光粒度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硬件配置
主机1台
电脑主机1 台
湿法分散系统1套
三、技术要求
否决项
原理:激光衍射法
分析理论:米氏及夫琅霍夫衍射 
准确度:优于或等于0.6% 
重复性:优于或等于0.5%
粒径测试范围:优于或等于 0.01-3500um,且全量程无需更换透镜
红光光源:高稳定氦-氖激光器,波长≥632.8纳米 
蓝光光源:功率≥10MW LED,波长≥470纳米 
技术要求 
1.激光类别 1类,EN60825-1:2001和CDRH;
2.法规检测 符合RoHS和WEEE;符合ICES/CE/C-Tick/FCC/VCC;满足欧洲低压指令的要求; 
3.测量速度 10000次/秒 ; 
4.典型测量时间 <10秒 ; 
5.红光主光源 最大4mWHe-Ne,632.8nm ; 
6.蓝光光源 最大10mWLED,470nm ;
7.镜头排列 反傅立叶配置 ; 
8.有效焦距 300 mm ; 
9.排列 非均匀交叉大面积补偿三维立体系统,对数间隔排列 ; 
10.角度范围 0.015-144度(实际物理检测角度 ); 
11.对光 智能全自动 ; 
12.粒度分级数 100(用户可调) ; 
13.电脑接口 需要至少一个高速USB3.0接口; 
14.电脑配置:CPU不低于12代酷睿I5-12500,内存不低于16G,硬盘为256G固态硬盘+2T机械硬盘,64位window11正版操作系统,正版Office操作系统,显示器为27寸IPS液晶显示器; 
15 .IP等级 IP41B; 
16.所需电源 100/240V50/60Hz; 
17.产品储存条件 -20℃到+50°C10%-80%RH(无冷凝); 
18.操作条件 5℃到40°℃10%-80%RH(无冷凝); 
19.主机可以与各种样品分散系统配合使用,干、湿法样品分散系统之间的转换要求方便、快捷,并由主机自动识别及控制使用; 
20.玻璃检测窗采用插拔式设计,以便干、湿法分散器快速切换和玻璃检测窗清洗; 
21.湿法样品分散系统由湿法分散器和插拔式样品池组成,样品池带有温度探头; 
22.湿法分散器体积250-1000毫升,内置离心式循环泵,搅拌; 
23.湿法分散器的离心泵速0-3500转/分钟,连续可调。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投标方具备生产或销售该类设备的资格。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提供近五年该类设备销售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上海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冰倩:18633299669/0312-219884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特别提醒:公司缴费时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未备注造成意向金无法追溯,将取消您此项目的报名资格。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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