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宁乡市司法局宁乡新媒体普法联盟的整体运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司法局宁乡新媒体普法联盟的整体运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预算金额:310000.00元
三、采购代理编号:DHPMCG19061901
四、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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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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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0205 |
宁乡市司法局宁乡新媒体普法联盟的整体运营项目 |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及抖音传播 |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490号101#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9年6月1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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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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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1. 该项目宁乡市司法局于2017年4月与湖南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拍摄的《菲常说法》节目在2018年11月参加湖南省普法创新大赛上获得专家和评委的一致好评,并被评为一等奖,然后在宁乡帮、宁乡故事、宁乡娱乐频道、宁乡在线网、宁乡商业联盟、亚亚顺风车进行宣传,拥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和传播资源。 2. 湖南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菲常说法》已于2019年4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第38类通讯传媒和第45法律类商标注册,现已通过受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湖南盘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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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陈伟光 |
市文化馆 |
美术、策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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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连桥 |
市审计局 |
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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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石桥 |
市发改局 |
经济师 |
七、公示期限:自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乡市司法局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88980739
2、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21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姜先生
电 话:13787215483 17388908809
3、财政部门名称:宁乡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财政局内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88980361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