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施工][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公园城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4790
预算金额86963.59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和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通知书
和平公园城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4790 | 工程名称 | 和平公园城生态环境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4790001001 | 标段名称 | 和平公园城生态环境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沈阳和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区域、和平湾区域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张廷宝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京1412014201518969 | 869635994.200000元 | 1092日历天 | (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水利行业甲级 | 91.9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廷宝 | 李会甫 | 赵斌斌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廷宝 | 李会甫 | 赵斌斌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孙振洋 | 杨东宁 | 郑艳辉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412014201518969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津1132018201900285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京111202320240537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12101690 |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11106242 |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06200386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1412014201518969 | 津1132018201900285 | 京1112023202405379 | ||||||||
投标报价 | 869635994.200000元 | 875700302.320000元 | 872102667.38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092日历天 | 1092日历天 | 109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 (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水利行业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94 | 74.79 | 72.7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企业业绩:一、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丹东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项目-勘察项目;2、大凌河朝阳市(水泥厂段)综合治理工程;3、经开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勘察;4、温宿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5、绕阳河盘锦城市段(盘山县)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6、公共停车位便民改造项目;7、陶菊园商住小区1#3#底商住宅楼2#住宅楼B 座商业楼S1东区地下车库工程;8、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含纬一路改造工程);9、南沙区金洲涌西段(环市大道至进港大道)滨水岸线景观建设工程;10、盛融万恒SHN02-02-09/22地块项目(2号地块)设计工程;11、沈阳市纪委监委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勘察设计;12、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勘测设计;13、天马总部大厦主体工程;14、崇左大桥及引道2标段工程;15、沙湾水道以南甘岗水闸等6 座水闸重建工程施工总承包;16、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17、肇庆高新区北部(创新大街以北)划定区域产业园综合开发投资合作方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人招标项目二标段;18、DHF水库输水二期二步输水管道建筑及安装。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亦庄新城YZ00-0510 街区1402地块完全中学(勘察);2、巴河左岸巴州区曾口镇白鹤林至韩家湾防洪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广方大街(永兴河北路-南十路)道路及市政工程;4、长宁区双泾枝等河道整治工程;5、余杭区余杭街道宝塔高层公寓项目设计;6、沈阳市铁西区市政工程PPP项目设计一标段合同;7、小浪底南岸灌区工程孟津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8、东光县第一中学迁建项目一标段;9、清水河、环电子科大人行景观慢行绿道系统项目施工一标段;10、深中通道东人工岛建设涉及深圳机场片区防洪排涝近期工程(第一部分)EPC项目;11、城东片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信安校区)配套建设工程(一期)(施工);12、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大楼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13、枣庄科教创新示范园(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三、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1、沈北新区大桥子地区防洪排涝工程勘察;2、辽宁大学纪检监察教学科研楼项目勘察;3、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浑南第二配水厂工程地质勘察工程;4、嘉兴储能电池智能制造总部基地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5、广河县红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6、太和区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7、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北京体育大学专享区(一期)项目;8、崇明东运河启动区北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9、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等5条道路雨污管网分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10、2024年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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