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迁安市绿氢新能源1号加氢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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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01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迁安市绿氢新能源1号加氢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绿氢新能源1号加氢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迁安市绿氢新能源1号加氢站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物包括加氢区罩棚、站房等。按照《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2010(2021年版)中表3.0.2A的要求,本站储氢量约为1400kg,总容积小于3000kg,且单罐容量小于800kg,本站为三级加氢站。储氢瓶组工作压力45MPa,共36m3(单瓶水容积1.0m3,36瓶组),储氢量约1020kg,氢气长管拖车位2个,氢气长管拖车按照26m3,水容积考虑储氢量约380kg,小计储氢量约1400kg。2套45MPa压缩机,4台35MPa加氢机,2台压缩机冷水机与2台加氢机预冷机,卸气柱3台,集中放散口等。项目建成后,最大供氢能力达到2000kg/12h。其中一期供氢能力达到1000kg/12h,二期供氢能力达到1000kg/12h。
3、建设地点:迁安市经十一路与纬十五街交叉口西北侧九江加气站北侧。
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30 09:00 至 2023-12-0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0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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