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pk190259-01zg
预算金额3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邬芳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娟139129515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第1次变更)

2024-12-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PK190259-01Z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浦口区星甸街道娄子小区2019年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浦口区星甸街道娄子小区2019年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浦发改投资字[2019]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国有政府性资金:398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98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星甸街道娄子小区内
2.1.3建设规模:主要实施监控、路灯、道路改造、雨污分流及房屋出新等工程,整治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单体建筑面积最大9165.53㎡,最高楼层层数11层。
2.1.4合同估算价:约39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02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5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 2019年6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年7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11月27日。
2.1.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浦口区星甸街道娄子小区2019年整治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工程施工(包含监控、路灯、道路改造、雨污分流及房屋出新等)、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
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须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0月-2019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唐娟,联系电话:13912951529。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
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3)施工负责: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5)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0月-2019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其他: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住建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安造价或投资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负责人的姓名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的,则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备案表或原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书面盖章证明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安造价或投资额在 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设计负责人的姓名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的,则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备案表或原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书面盖章证明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且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出新整治工程(不含临街立面整治、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9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 方案设计文件(满分35分)
1.1设计说明(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2)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1.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各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优:4分、良:3.2分、中:2.4分、差:1.6分、无:0分)
(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1.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效果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1.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0分)
1.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满分3分)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0分)
1.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投标报价(满分55分)
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满分55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10分)
3.1总体概述(满分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5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1)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满分2分):投标工程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备注:
①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②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类似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④方案设计文件采用A3文本总篇幅(含封面及目录)不得超过200页,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
⑤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的项目管理机构放入商务标中),技术标需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⑦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即21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⑧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负责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即相互兼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专业工程为5人)以上的单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分别评审时,负责每一部分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均应为5人以上单数;设计文件评审时,设计专业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技术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15日17时34分到 2019年4月22日17时34分 为止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二份(U盘或电子光盘),电子文件不得设置密码且必须能够读取;
9.5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
联 系 人:邬芳捷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2902室
联 系 人:唐娟
联系电话:139129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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