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凤城市承庆园小区前期物业中标公告
金额
362521.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zd20220126001
预算金额362521.94万元
招标公司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盖先生0415-3519985
中标公司凤城市嘉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62521.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城市承庆园小区前期物业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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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行政区域 | 凤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8日 10:14 |
评审专家名单 | 安凤君、于东溟、郎华、宋启国、徐波 | ||
总中标金额 | ¥36.2521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盖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3519985 | ||
采购单位 | 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草河大街4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131305039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盖先生0415-3519985 |
一、项目编号:DDJZD20220126001(招标文件编号:DDJZD20220126001)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承庆园小区前期物业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嘉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凤城市凤凰城管理区鑫康花园二期邓铁梅路49-13-1-202
中标(成交)金额:362521.9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凤城市嘉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凤城市承庆园小区前期物业 | 1. 物业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智能化设施等。 3. 物业区域的清洁卫生,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相关场地的垃圾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清运费)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共用绿化的养护。 5. 车辆停放、交通秩序、消防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 6. 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智能化管理等; 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等; 9.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服务质量: 1. 加强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修缮.维护要及时,保证维修质量,建立维修档案。2. 保证共用设施(设备)状态良好,运行正常,运行人严格操作规程,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 3.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加强对消防人员的培训,开展安全防火宣传,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组织、制度、设施落实。杜绝火灾发生。 4.道路畅通,污水排放畅通,路灯、楼道灯完好率达到98%。 5.小区实行标准化保洁,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完善。 6.小区实行封闭式智能化管理,业主持卡进出小区,刷卡成坐电梯,设有专业化秩序维护队伍,实行标准化管理。 7.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解决。 | 1. 物业共用部位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智能化设施等。 3. 物业区域的清洁卫生,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相关场地的垃圾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清运费)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共用绿化的养护。 5. 车辆停放、交通秩序、消防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 6. 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智能化管理等; 7.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等; 9.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年 | 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安凤君、于东溟、郎华、宋启国、徐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人民币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址:辽宁省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草河大街48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3130503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金正大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17室
联系方式:盖先生0415-3519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先生
电 话: 0415-35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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