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风路户外店招店牌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16107241106144475-16169092
预算金额1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1590064547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明嘉1582179851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新风路户外店招店牌提升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新风路户外店招店牌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6107241106144475-16169092
项目名称:新风路户外店招店牌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编号:1624-1071344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95000元(国库资金:1195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1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风路户外店招店牌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95000.00
简要规则描述:项目范围为廊下镇新风路段(北至漕廊公路交叉口南到第一座桥头北侧为准)和部分廊下大街路段(廊下大街与新风路交叉口往东至第一座桥头西侧为准,往西至家禽海鲜渔货门店,含此门店),总计102家门店,拆除原有店铺招牌656.5平方,新建店铺招牌614.75平方。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工程的供应商;
(2)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廊下镇景阳村新建丰1005-1号
联系方式:15900645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凡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49号3楼
联系方式:15821798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嘉
电 话:15821798510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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