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混凝土直及水平运输服务混凝土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航运工程碾压混凝土运输及入仓机械设备配置操作手油料日常维修维修保养混凝土运输罐车改装隔热降温运输设备入仓设备洗车池车辆的清洗日常清理道路修建维护清理人员设备等进退场材料仓库动力费运输单据仓面浇筑浇筑准备调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场地清理环境卫生安全文明施工费职业健康工程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施工协调交叉施工各工作界面施工补充设计文件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下构筑物周边建筑物地质资料深化设计交通标志灯水电接点临时办公生活设施临时工程临时堆场预制加工场营区及临时设施布置图临时用地场地恢复复耕复垦复林临时场地超重件超大件运输所需加强加固施工措施安全防护措施运行保持良好状态拆除清理撤离隐蔽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环境保护履带吊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事故预防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建筑垃圾外运弃置施工设备和材料多余材料水泥砂石建筑土方沉淀池化粪池防渗处理治安保卫防疫物资伤病防治急救设施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防火防盗施工船机配备建筑施工安装就位移位检测办证钢筋盘条过磅房屋汽车起重机塔吊门吊架桥机施工升降机辅材电箱高压电缆设备和设施工程量计量临时租赁临时用工零星工程工程保修劳务用工劳动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增减员表农名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施工原始资料测量复核试验抽检工程检查派遣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进度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测量控制点施工报表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自卸翻斗车彩条布施工用水电用电接口生活用水电原始记录各种报表资料文件收集整理保存报送施工记录服装安全帽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劳动保护用品保温照明混凝土罐车装钉办公自理生活场所租用租住房子砼试压块砼成品过磅称重消防安全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工程量统计表材料消耗表机械台班零星用工劳保用品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工伤保险工程设备工程停建半成品高空电力线路勘察管线调查古树通信设施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电力线路保护汽车吊混凝土泵车大型吊装机械电力设施保护吊装机械的吊臂吊件油气危险化学品给水主管大型排水箱涵高空高压电力线路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置HSE公路水运工程房建水利水电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审核工程分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20220908-016
|
项目名称: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
|
公告 |
公告标题:关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
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
水平
运输服务
采购
招标公告
1、中交四航局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
预估所需,对
暂估850000m3混凝土
直及水平运输服务
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标的:
暂定850000m3混凝土运输服务工作
3、
参与竞价单位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
息
(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按发布通告所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次竞价。根据系统设置,售卖标书环节结束后,方能显示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询价文件售价
300
元/包(小写
/
元/包),询价文件售出恕不退回。
(2)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5770175915R
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古井支行
帐号:
44381401040003211
电话:0750-6298305
转账时,备注清楚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
项目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投标资料费
。
资料费发票领取方式:分包商需要在系统报价时自行填写缴纳标书费发票信息,财务核实后,会开具发票且只开具普通发票,并将发票信息发到报价人手机号码上。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202
2
年
11
月
25
日至202
2
年
12
月
5
日
上午9:00
点整(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报名。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扫描件)时间为202
2
年
11
月
25
日
9
点00分00秒日至202
2
年
12
月
5
日
9
点00分00秒。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个部分。
投标的截止时间具体应以系统显示为准。
4.3 所有上传的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
4.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
工程量
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采购,投标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招标人带来的责任。
4.5 为便于评标,投标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完成投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传的投标文件,需同时上传盖章版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投标人
报价
必须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网上
盖章
投标文件为准。
5、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
四航局第四工程
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
联系人:
郑丽
电话:
028-60652525
7.联系方式
邀请方:中交
四航局第四工程
有限公司
电话:
13101246176
联系人:
龚胜斐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物资信息: |
|
|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ec.ccccltd.cn/PMS/moredetail.shtml?id=sjN7r9ttBwLI2dpg4DQpQb68XreXjaqkS2JQxUxuL5i10fZTCLCagXX5B/CCLxrNujM2HfHDFD1Uku1QXFoPLomDvHhKUmXm5DX9eHwnQHp1RkP08s2ZebC6c+4EPKbbPhLN5tVqqR1WRFxeAJJDCVtXDy8n/F1o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询价内容: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采购询价编号:EP-20220908-016询价文件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
标的:暂定850000m³混凝土运输服务工作2、招标内容及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预估所需,对暂估850000m³混凝土直及水平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1月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770175915R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2)收款信息:(1)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包(小写/元/包),询价文件售出恕不退回。参与竞价单位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按发布通告所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将不能参与本次竞价。根据系统设置,售卖标书环节结束后,方能显示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资料费发票领取方式:分包商需要在系统报价时自行填写缴纳标书费发票信息,财务核实后,会开具发票且只开具普通发票,并将发票信息发到报价人手机号码上。转账时,备注清楚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投标资料费。电话:0750-6298305帐号:4438140104000321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古井支行
4.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采购,投标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招标人带来的责任。4.3所有上传的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投标的截止时间具体应以系统显示为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扫描件)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9点00分00秒日至2022年12月5日9点00分00秒。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点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并参与报名。
联系人:郑丽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监察部6.监督机构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5、公告媒体4.5为便于评标,投标单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完成投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传的投标文件,需同时上传盖章版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投标人报价必须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网上盖章投标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联系人:龚胜斐电话:13101246176邀请方: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电话:028-60652525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 ||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 |
2 | 招标人 | 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 | 招标内容 | 暂定850000m³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工作 |
4 | 报价有效期 | 不低于报价截止日期后3个月 |
5 | 报价说明 | 1.参与竞价单位需首先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并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按发布通告所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传报价文件,逾期未上传报价的,将不能参与本次竞价。根据系统设置,售卖标书环节结束后,方能显示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本次招标,需要报价人购买标书,标书费300元/包,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购买标书,报价人可在售卖标书环节中直接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即可。原则上,报价的截止时间为售卖标书环节结束后的两天内,具体应以系统显示为准。2.所有上传的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3.询价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有权因项目实际情况取消本次采购,报价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询价人带来的责任。4.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传的投标文件,需同时上传盖章版本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文档。投标人报价必须投标文件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网上盖章投标文件为准。 |
6 | 特别说明 | 投标文件应包含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2、报价文件内容如下:2.1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书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现场施工人员配备一览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材料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情况表”、“近期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情况表”、“报价单位最新资质资料(如营业执照等资料”)2.2 其他为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等。 |
8 | 澄清谈判地点(如需要)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292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3、招标内容项目名称: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1.2各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并认真领会,如有疑问请联系询价人,由询价人负责解释。1.1本招标依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本采购集中采购管理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1、询价依据一、总则
4.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地址,持营业执照。4、报价人资质要求特别说明:招标人希望以通过本次招标及随后的合同谈判,锁定服务方案,具体的采购合同由招标人与供应商签署。澄清或合同谈判所达成的有关价格、付款条件、合同工期、过程服务等合同要素,对于相关签约双方均具约束力,自谈判纪要签署日起3个月之内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采购,合同要素保持不变。原则上采用招标人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3.1、主要技术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标的:暂定850000m³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工作中交四航务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希望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暂估850000m³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具体如下:
二、招标文件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报价费用4.4报价人3年内有相关的业绩优先(提供近3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四航局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2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供应商。
7、招标文件的澄清报价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报价人的报价范围应是招标邀请书中指定项目的全部内容。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或者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则予以废标。第三部分:采购合同(式样)第二部分:报价书格式第一部分: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6、招标文件包括:
三、报价书的编制8.3为使报价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日期,并书面通知报价人。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以补遗方式或发送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8.1在报价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报价人如对报价文件有疑问,应在报价截止日期3天前咨询招标人,招标人对这些疑问予以答复。
10.2经济部分(A):为响应询价文件报价要求而提交的文件,至少包括:10.1报价文件由经济部分组成;报价文件组成采用以下方式: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1报价文件和与报价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①报价清单表;(2)报价清单表,其中列表明细如下:(1)投标报价说明;10.2.3工程量清单(按询价文件格式及数量填写)10.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10.2.1报价函(按询价文件格式填写)
(2)实际进场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人员,否则进行相应处罚,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报价人须赔付违约金2万元;(1)报价人应详细列出用于该项目工程的管理人员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成员必须驻场;10.3.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0.3.5主要材料清单(含规格);10.3.4企业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及资源情况说明(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10.2.4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制作的清单报价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制作的经济报价文件其他部分。
13.1报价有效期见报价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报价人应承诺凡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13、报价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投标货币11.1报价文件须按照第四部分《询价文件格式》中的规定编制,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询价文件所提供的报价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报价文件格式
14.4报价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报价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14.3如报价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14.2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的报价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报价人代表签署。报价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14.1报价人在提供报价文件时,所有的表格、承诺及签署的文件均需完成签章后以PDF文件格式上传“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14、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2在特殊情况下,询价人在原定报价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报价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询价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
15.1进度款按80%支付,询价人按建设单位批复的完成工程量审核确认报价人当期完成产值。在双方办理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报价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有效票据且在本条5.4款规定的条件成就时,询价人按报价人当期产值的80%扣除下列款项后支付给报价人:15进度款支付14.5.3报价人进行的合同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租赁、临时用工、零星工程等)须在发生之日起28天内向询价人提供资料进行申报,连续性的工作须每隔28天向询价人报送一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报价人放弃该合同外工作内容的计量。报价人如期申报的合同外工作内容的计量须按询价人合同变更相关程序进行办理。14.5.2报价人应每月15日前向询价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调拨材料汇总表等,在询价人收到建设单位的进度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核定报价人的工程量报表。14.5.1本工程中间计量的计量周期为1个月,每月1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14.5付款条件:本次招标,招标人设定的标准付款方式按中间计量。
(6)应扣报价人的设备租赁款、材料款项、水电费等;(如有)(5)询价人代扣的其它有关费用和有偿服务费;(如有)(4)扣留当月进度款的5%作为其余保证金;(由业主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息付清)(3)扣留当月进度款的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由业主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息付清)(2)扣留进度款的10%作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息付清)(1)扣留当月进度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业主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无息付清)
15.6本合同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询价人有权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报价人应为询价人提供检查、监督的有关资料、文件及必要的便利和条件。15.5双方同意:本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须以建设单位对相应工程款的批复及支付为前提,即询价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报价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参考建设单位向询价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件进行支付;建设单位尚未向询价人支付工程款时,询价人也相应延期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15.4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量支付参照合同文本中明确的相关条款执行。15.3该工程竣工且结算审定后,询价人支付至结算额的97%。报价人对工程款的使用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15.2当询价人累计付款达到合同80%时,询价人停止付款,待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再行支付。(7)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应扣除的费用。(如有)
17.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有效期不能低于报价截止日期后3个月,相应的价格、汇率等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掌握和承担。报价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不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7、报价有效期国内生产的设备(包括合资或外国独资产品)以人民币报价。16、报价货币15.8支付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供应链等。15.7报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本条所述的工程款支付的风险,为此,报价人已准备了足够的满足本工程施工生产需要的流动资金。报价人承诺:在本条15.5款规定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不得要求询价人先行向报价人支付工程款。
19、报价截止日期四、报价书的递交18.2除报价人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报价人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报价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18.1报价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报价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需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书”附在报价书中。18、报价书的签署1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报价人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报价人不同意,可以拒绝要求延长。
22、开标五、开标和评标21、在报价截止日期后,报价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同时招标人也不再接受任何纸质版的报价文件。20、迟交的报价书以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
23.2.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3.2.1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或者署印)的。23.2在详细评标前,报价人将审查每份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为废标处理。23.1开标后,报价人将审查报价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报价价格是否固定不变,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书编排是否有序。23、报价书的初审招标人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开标时间,开标时不需要报价人参加。
23.2.8不能响应招标参数要求中的“基本要求”的。23.2.7报价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3.2.6供应链系统报价和PDF不一致的。23.2.5报价人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的。23.2.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份为报价方案,哪一份为备选方案的。23.2.3有100%预付款要求的。
25、报价书的评价和比较24、招标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书中的报价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如报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23.3.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23.3.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23.3报价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进行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如有,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2.9报价人以不正当手段从事报价活动的。
25.3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依据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见本章附件)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最终报价最低者推荐中为标候选人。25.2.3售后服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25.2.2技术性能:包括主要技术特点、主要配置情况、主要性能指标。25.2.1商务其他条件:付款条件、合作满意度。25.2在评标时,除考虑报价人的报价外,招标人还需按照技术规范考虑下列因素:25.1招标人仅对按照第26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28、招标人接受和拒绝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有权对《招标设备清单》中规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报价人应接受并免除因此项的变更而给招标人带来的责任。27、招标人更改标的物的权利经过与候选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洽谈后,由公司按照相关流程确定最终中标人。26、中标人推荐六、签订合同
29.4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采购合同的签署可以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也可由招标人授权代表(或项目部)与中标人签署。29.3除非有需要,采购合同原则上以招标人提供的公司合同模板为基础进行签订。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格式根据合同谈判的结果制作采购合同条款,采购合同制作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派授权代表前往注明的地点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对方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另行选择中标方或重新招标。29.1招标人将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29、中标通知书、未中标通知书、合同制作与签订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或通过上级关系施加压力等来影响招标人工作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30.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根据本准则,将:30、腐败和欺诈行为29.6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29.5报价方参加本次报价的编制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负责。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69号中交国际中心29楼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31、招标人信息(3)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认为某公司在该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该公司在今后两年内不能参加招标人的设备采购类似活动的报价。(2)如果招标人认为所建议的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递交报价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则重新询价:1、重新询价七、重新询价电子信箱:2925745270@qq.com手机:15023353545/13101246176联系人:商务:刘双兴、龚胜斐
1、评标细则第二部分评标办法(4)经过评标委员会一致同意的其他原因;(3)所有报价超过询价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2)所有报价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1)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五个,或经评审有效报价少于五个;
2.1符合性审查表2、附录如有必要,询价人将与中标候选单位针对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管控模式、资源投入、报价情况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澄清洽谈,并重新报价,视报价情况选择中标单位。但如首轮报价满足询价方经济条件且施工配备满足现场实际需求,则不进行第二轮澄清报价。1.2澄清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方式。1.1经评审最低价中标
序号评审项目说明或评审细则报价人名称、审查情况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有√无×2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无×3营业执照有√无×4报价文件签章完整有√无×5报价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是√否×6是否对询价文件条款和格式提出不能接受条件是√否×7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序号评审项目说明或评审细则报价人名称、审查情况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有√无×2法人(代表)授权书有√无×3营业执照有√无×4报价文件签章完整有√无×5报价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是√否×6是否对询价文件条款和格式提出不能接受条件是√否×7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表附录2.1
询价编号:EP-20220908-016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说明:上述评审项目,其中一项不符合,则视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评标阶段。审查:监督:
投标函编制时间:年月日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报价单位:(盖章)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文件
4.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3.现场施工人员配备一览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根据贵方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服务采购的招标文件EP-20220908-016(编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报价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致: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愿根据上述文件,按(币种)(金额大写)的金额(金额小写)(详见报价清单),承包上述招标文件(EP-20220908-016)的服务采购。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8.报价单位最新资质资料(如营业执照等资料。)7.近期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情况表6.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情况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材料情况表
报价单位:(盖章)6.法人及法人代表应对合同条件和实施合同承担责任,并在授权书中以及在报价书和协议书(如果中标)中做相应的声明。5.我们同意在规定的报价日期起的1年内遵守本标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标书仍然对我们的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3.我们不会把本报价价格告知其它报价人;2.如果我们的标书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安排,提供我方中标的施工设备。
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报价格式(包括附件)编制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地址:报价人(法人公章):本证明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报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致: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加盖企业鲜章)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EP-20220908-016(招标编号)报价文件、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生效。
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被授权代理人职务: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盖章):(格式详见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量清单)工程名称: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文件2: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现场施工人员配备一览表说明:未按清单格式投标/报价的标书按废标处理报价日期:年月日(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序号 | 工种名称 | 进场人数 | 施工时间(月) | 备注 |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说明:特种作业人员应附相应的作业证书日期:2022年月日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本工种工龄 | 籍贯 | 备注 |
报价单位:(盖章)拟投入本工程的材料情况表日期:2022年月日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用途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近期已建(或在建)类似工程情况表日期:2022年月日报价单位:(盖章)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情况表日期:2022年月日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性能参数 | 新旧程度 | 计划使用时间(月) | 备注 |
11 | |||||||
22 | |||||||
13 | |||||||
14 | |||||||
15 | |||||||
6 | |||||||
7 | |||||||
8 | |||||||
9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主要承包工程内容 | 承包方式 | 合同价(万元) | 施工时间 | 工程完成情况(质量、进度、安全及履约表现等) | 发包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
格式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文件11:日期:2022年月日报价单位:(盖章)(注:随此表附合同主要部分的复印件)
合同主要部分的复印件文件12:(复印件)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清单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暂定工程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 其他说明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暂定工程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 其他说明 |
一 | 除增值税工程项目 | |||||||
1 | 混凝土运输及入仓 | m³ | 760000 | 从甲方拌合站出料口至浇筑仓面的混凝土水平的所有工作内容,运距约3Km内 | 砼运输工程量按经确认施工的设计构造物工程量为主(临时工程依据甲方出具的施工图为准)、过磅称重折算方量为辅的方式计量,搅拌站出料单数量(搅拌站出料单须经甲方、乙方、使用队伍三方确认)作为参考。 | 甲方提供部分机械供乙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剩余所有工、料、机均由乙方负责 | ||
2 | 碾压混凝土运输及入仓 | m³ | 90000 | 从甲方拌合站出料口至浇筑仓面的混凝土水平运输的所有工作内容,运距约3Km内 | 砼运输工程量按经确认施工的设计构造物工程量为主(临时工程依据甲方出具的施工图为准)、过磅称重折算方量为辅的方式计量,搅拌站出料单数量(搅拌站出料单须经甲方、乙方、使用队伍三方确认)作为参考。 | 甲方提供部分机械供乙方,按市场价收取租金;剩余所有工、料、机均由乙方负责 | ||
二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项 | 0.015 | 固定比例,但需提供相应清单和符合要求的发票才能计量结算 | 固定比例,但需提供相应清单和符合要求的发票才能计量结算 | (一)*1.5% | ||
小计 | ||||||||
三 | 增值税 | 项 | 0.09 | 随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以提供给询价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 随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以提供给询价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 (一+二)*9% | ||
总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一+二+三) | ||||||
报价单位(盖章):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报价时间: |
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编号:CCCC4.4-QJFDZ-B1-2022-20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
1.4设计文件:指业主按主合同约定提供或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计算书及模型等,或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的与设计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说明、地勘资料、技术标准及要求等。1.3工期:指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工期按日历天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1.2业主:指在主合同中约定的具备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主合同的发包人: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1主合同:是指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合同及其附件。第一条词语定义:鉴于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将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分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1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质量保证金:指按照第21.1款约定乙方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在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若乙方修复缺陷不及时或拒绝维修、修复或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无需经乙方同意而扣罚质量保证金,直至约定的全部金额。甲方的扣罚并不免除乙方任何责任,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1.8缺陷责任期:是指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包括根据第21条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通知期自业主确认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7竣工验收: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并协同甲方向业主移交竣工资料后,经甲方向业主申请,由业主按照主合同竣工验收要求组织的验收。1.6履约保证金:指乙方向甲方提交约定金额的款项或甲方按合同13.2条扣留的款项或银行保函作为其正常履约的担保。若乙方不按合同履约或履约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无需经乙方同意而扣罚履约保证金,直至约定的全部金额。甲方的扣罚并不免除乙方任何责任,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1.5合同价款:指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变更和调整。
3.1工程范围:根据设计文件,完成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施工图范围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进退场、施工准备、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完成施工图纸工程、工程照管、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第三条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2.2工程地点: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境内。2.1工程名称: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以下简称“本工程”)。第二条工程概况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具体以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为准。
3.2.5混凝土入仓使用的料斗、卧罐等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采购、制作。3.2.4若甲方提供机械,乙方在市场价格体系下必须无条件支持,按月收取机械使用租金,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乙方负责配置操作手,人员工资和福利等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机械的油料、日常维修、保养等相关工作,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3.2.3根据甲方的入仓方案,提供满足施工强度和甲方要求的所有入仓设备(除询价人提供的除外),机械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3.2.2混凝土水平运输主要使用罐车运输,运距约3Km(混凝土拌合站出料口至混凝土入模),混凝土级配为一、二、三级配,如罐车需要改装的,乙方自行负责改装费用,满足多种级配混凝土运输需要,并负责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隔热降温处理。3.2.1混凝土的水平运输,运距约3Km内,包括所有运输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等;根据甲方的入仓方案,提供满足施工强度的所有入仓设备(除甲方提供的除外);乙方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必须满足施工高峰期混凝土浇筑5000m³/天的强度。混凝土总量约85万立方,工程量依据项目初设图纸暂估,结算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净断面计算工程量或甲方审核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按较小者为准。3.2主要工作内容:
3.2.11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车辆的清洗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洗车池的日常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3.2.10混凝土运输道路的修建及维护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3.2.9混凝土运输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材料、动力费、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3.2.8混凝土运输方案由甲方负责制定,乙方必须按方案实施。3.2.7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运输单据的收集,每个仓面浇筑完成后及时核对浇筑量,并经甲方审核确认。3.2.6根据甲方的浇筑计划,乙方应提前做好浇筑准备,并负责调度和协调混凝土运输的全部工作,确保甲方浇筑计划的实现。
3.2.17进度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工程款的80%,扣留10%履约保证金,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作为其他保证金,均由业主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息付清。余款3%作质量保证金,在甲方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无息付清;3.2.16为完成工程所需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等。3.2.15工程施工需要的其他零星工作。3.2.14以上内容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均应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3.2.13为完成清单主体项目所需的其他辅助工作,如人员设备等进退场、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场地清理、环境卫生(包括乙方的办公生活区卫生)、文明施工及其他附属工作等。3.2.12本项目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混凝土运输、浇筑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扬尘,保持车辆清洁,做好环境保护措施;混凝土浇筑余料不能随便排放,应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处理;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必须清理车斗,避免车斗余料污染场地及道路。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各项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第四条合同文件3.6本合同工程量可参考附件一《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量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及参考主合同提供的预计和暂定工程量,仅作为双方签署本合同的参考,乙方不得据此作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中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未单列的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各项目综合单价中。3.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或增减,乙方不得有异议或拒绝,并应按甲方调整结果全面、实际地完成合同履约,乙方承诺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和接受,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因甲方的上述调整或增减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3.4乙方应投入足够资源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及文明施工、验收、竣工资料等工作满足合同规定并使业主、监理和甲方满意。在甲方整体协调下,做好与现场其他实施单位的施工协调和交叉施工,确保本工程各工序、各工作界面施工有序开展。3.3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由甲方负责的工作外,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各项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并承担费用。
(6)除主合同价款之外的主合同文件;(5)本工程中标意向书、澄清会议纪要、报价文件、投标答疑、询价文件及补遗等;(4)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文件;(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或会议纪要;(2)本《分包合同》及其附件;(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5.2设计文件错误5.1甲方在收到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后5天内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数量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须经设计院盖章、由业主或监理签发,甲方确认方有效。第五条设计文件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准确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相关内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而且同意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按合同约定行使自身权利,履行自身义务。上述文件中属于同一类文件的,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优先。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如业主、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
5.5保密义务乙方必须仔细阅读、复核设计文件,对任何与第三方施工内容存在交叉或需由第三方实施或第三方提供配合的工作,须提前合理时间(大于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统筹协调,否则属于乙方未能履行其配合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和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4履行配合责任甲方收到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地下设施资料后5天内提供给乙方。工程实施前,乙方应在业主提供资料基础上,再行收集资料、组织查勘或物探,以取得项目现场及周边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下构筑物等信息,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施工对其造成损坏,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乙方施工对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5.3地下管线、地下设施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后,有义务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析研究和核对设计文件,若发现设计文件存在差错、遗漏、缺陷或不合理、不明确的内容或对设计文件有疑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请业主答复,并根据业主回复进行施工。若乙方未及时履行上述核对、通知义务,则乙方不得以设计文件错误为由向甲方提出工期、费用索赔和权利主张。
5.7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须接受并执行。2)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其采用的施工工艺、使用的施工设备、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包括因遵循施工设计图标、标准与规范、技术说明和要求等情况引致的;若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存在知识产权或专利,乙方应自行、自费取得合法使用权或使用授权,不得违法使用),侵犯他人商标、图案、专利技术、专利权或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索赔、诉讼及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或业主损失的,乙方也应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等责任。1)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6侵犯他人专利权或知识产权的责任2)双方承诺应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技术资料等设计文件和掌握的业主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用于与实施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或转借、出让、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与引用。否则,属于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处罚及损失。设计文件的保密期限为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保密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需继续履行。
6.3乙方应遵守本合同工作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完成合同各项工作内容。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因乙方行为或乙方实施本合同而遭受处罚、索赔、诉讼和纠纷,发生此类事件属于乙方违约,乙方须主动、积极处理相关事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100000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另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等处理相关事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6.2法律:本合同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6.1语言文字: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第六条语言文字、法律和联系方式5.9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地质资料、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等资料,是业主向甲方提供和甲方努力收集的全部资料,若因上述资料的缺漏、错误、缺陷、不一致等情况造成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承诺将由双方共同按照主合同相关规定向业主提出费用和工期申请,甲方按照业主审核批复的费用和工期情况确定乙方可获得的费用和工期补偿,若未获得业主批复,则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提出索赔。5.8若施工图纸要求实施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则乙方应在其设计资质范围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标准、规范完成深化设计并报送甲方、业主审批,乙方的深化设计须经过业主或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深化设计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乙方对其深化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业主、甲方的审查、批复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乙方同意允许业主、甲方合理复印、使用、引用乙方完成的深化设计资料,不提出知识产权或专利方面的索赔或要求支付费用。
联系电话:15023353545联系人(收件人):刘双兴甲方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境内6.6联系地址、联系人6.5联系方式: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发送至本条6.6款规定的地址或由双方授权委派的现场负责人或约定人签收。在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若乙方不接受联系(如不接受通知参加会议、磋商洽谈等),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接受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6.4甲方有权按照合同和法律规定,对乙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或要求乙方整改以满足法律和合同规定。
6.7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法定地址、约定地址、指定邮箱、现场负责人、约定签收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在发生变动后15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向本合同载明的约定地址、联系方式发送文件,则视为送达,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发生变动一方承担。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收件人)身份证号:乙方地址:电子邮箱:343020549@qq.com
3)现场道路非乙方专用,乙方使用现场道路时应服从甲方管理和协调,并有责任安排人员指挥疏导,避免造成交通堵塞。业主、监理、甲方和现场其他实施单位为实现合同目的可使用乙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乙方有责任提供便利并接受业主、监理和甲方协调。2)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乙方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含日常清洁)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含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灯)。1)甲方负责:无。7.1进场道路第七条甲方提供的现场条件6.8双方共同同意:彼此应当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址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发件方可通过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信函发送至本合同6.6款规定的地址或电子邮箱,一经投递或邮件发送即视为发件方书面送达义务已经完成,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责任/损失,概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提供水电接点,按实收取水电费(水电费用按照实际用量从结算中扣除)7.3临时办公、生活设施2)若乙方需要在本项目红线范围外设置临时工程、临时堆场(含材料仓库)、预制加工场或其它临时设施,乙方应自行办理征地手续、临时用地许可等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但征地费用、场地使用费、场地恢复费用和复耕复垦复林费等使用临时用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税费和规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乙方应自费将临时用地恢复原状或按规定完成复耕、复垦、复林。1)本合同施工用地范围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区域,由甲方统一规划使用,若乙方需在此范围布置临时工程或临时设施,需向甲方申请并提供布置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建设,建设、拆除和场地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7.2临时场地4)乙方组织资源进场时应遵守交通法规、业主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所需的许可或申请(如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或通行许可等),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监督和检查并接受业主和甲方工程现场调度和协调。场外交通设施和场内通行条件无法满足乙方工程施工需要的,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实施的工作外,均由乙方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费用。
8.3本工程质量目标:按主合同要求。8.2本工程执行的标准、规范:按主合同要求。8.1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业主的有关承诺为依据。具体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条款执行。第八条质量标准及验收7.5乙方承诺:本合同招标采购阶段,乙方已实地踏勘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和周边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和充分了解,本合同价款中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现场方式、手段、路径等费用(含材料、设备及超重件、超大件运输所需加强加固等措施费)。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又仔细查勘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已了解和掌握通往工地的现有道路或其他交通条件、施工现场、工程特点、本工程所需资源(如人员、材料、施工船机设备等)、办公生活临设等情况,已取得影响其合同签订及工程施工的全部资料。乙方不得就上述事项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会因上述事项向甲方申请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因乙方未实地踏勘、踏勘不充分或调查收集资料不完整等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7.4甲方仅提供上述现场条件,其他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临时工程、临时设施、施工措施、防护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建设、运行、维护、保持良好状态、拆除、清理撤离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8.9隐蔽工程验收:8.8乙方必须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甲方或业主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8.7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附自检记录)并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监理进行验收。若质量自检不合格,则须自行返工,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8.6乙方未报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或全额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终止合同等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8.5质量监督:乙方应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及合同等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检验,并为检查、监督、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检验费由乙方负担。8.4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若达不到合格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另行安排其它承包商进行返工,直到质量符合约定主合同要求标准,由此产生的返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质量等级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作质量违约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含业主按主合同规定要求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款等。
8.11本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实行以甲方和业主双重的验收标准,须经甲方和业主分别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后,再由业主最终验收。如甲方或业主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8.10试验与检测:材料、设备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测。甲方或监理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4)甲方或监理对该隐蔽工程的验收签字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事后发现该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处理相关质量问题,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和工期延误等均有乙方承担。(3)乙方未通知甲方组织验收,而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或监理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业主或监理对质量有疑问,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的,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进行索赔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行承担。(1)乙方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经监理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自行承担。
9.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人员、业主、监理、甲方和第三方),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9.2乙方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属于乙方严重违约。9.1本工程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按项目部安全部指示。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13履带吊等风险较高的设备使用时,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在甲方安全部门派出安全员指导下作业。8.12甲方的审查、检查、检验和验收过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1)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3)施工前,乙方应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属于乙方违约。下列施工情况,乙方须先向甲方报送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2)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事故预防措施等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乙方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1)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9.5安全生产:9.4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9.7环境保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现场清理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且满足甲方、业主要求,另外乙方仍应按甲方要求配合迎检工作。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与业主的要求清理现场,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现场清理,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止,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物料堆放整齐,工完场清,负责其施工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收集、清理、外运和弃置。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从施工现场清除其全部施工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施工设备、剩余材料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实施上述清理工作或处理上述施工设备和材料,发生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由乙方承担。9.6文明施工3)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或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应及时编制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甲方组织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
6)工程渣土、建筑、生活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5)水泥、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4)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悬浮颗粒量符合国家或地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规定。3)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流程,如沉淀池、化粪池等,并做防渗处理及定期清洗。禁止不经处理直接排放。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噪声、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土质污染等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环保政策变化,按新政策执行,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或居民影响。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属于乙方违约,乙方须负责处理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消除影响,承担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政府部门处罚,保障甲方不因上述事件受到处罚、索赔纠纷和不良影响,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被起诉或遭受经济损失,则甲方可在任何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次的违约金。
9.9治安保卫(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落实国家和政府新冠疫情防疫措施和设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伤病防治和急救设施。乙方为其雇员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生活环境应满足国家和政府相关要求。(2)乙方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或使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并承担相应费用。(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劳动保护措施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环境下人员的劳动安全。若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或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负责处理相关事件和善后、赔偿事宜,保障甲方不因上述事件受到处罚、索赔、纠纷和不良影响。9.8职业健康7)保持运输车辆整洁、密闭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10.1本合同工期暂定为180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05日,本合同工期已包含乙方实施深化设计及设计文件报审所需时间。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令为准(或甲方批准的开工之日起算),完工日期据此相应顺延或提前。本工程属于涉水/临水、临河项目,赶水和防汛度汛(除不可抗力约定的洪水外)、节假日影响和周期性赶工属有经验承包商可合理遇见之情况,本合同工期已包含上述因素影响的时间,乙方承诺不以上述因素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相关赶工及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十条工期及进度9.11其他事项按照本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环保管理协议书》和主合同有关安全规定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已包含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和投入情况。乙方必须遵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府要求和合同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相关防护和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足额投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投入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金等);乙方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直至整改完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9.10安全文明施工费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统一协调的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负责其施工场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履行本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防火、防盗职责。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治安保卫制度和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参与应急演练。同时,乙方应加强人员管理,掌握乙方人员内部动态,提前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激化,乙方人员不得出现群殴、械斗等群体性治安事件,否则属于乙方违约。
10.6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滞后,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或节点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增加施工力量、改进施工方法、加大人员和机械设备投入等措施,确保工程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0.5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甲方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乙方应予接受和执行并认可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双方共同利益,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承诺不因此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10.4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组织施工,当乙方的计划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不一致时,乙方应以甲方的计划为基础调整计划,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一般应于每月或每周发送给乙方。10.3乙方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甲方报告乙方现场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资料、各工种技术工人、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安排、营区及临时设施布置图、施工组织安排、进度计划等资料,并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若乙方在开工令规定期限后5天仍未开工(以乙方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工人或施工机械进入为准),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工程,甲方可以根据工程情况重新发包,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2乙方应在开工令规定期限内开工,若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开工,否则乙方仍应按期开工。
10.12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长:10.11双方同意:若推迟开工或提前竣工而造成费用增加时,则双方应共同努力向业主申请费用补偿,此费用补偿应作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若条件成就(即甲方据此从业主处获得推迟开工或提前竣工的费用补偿)时,甲方在业主补偿的范围内按乙方承包范围给予乙方相应的费用补偿;但若条件不成就(即甲方没有据此从业主处获得推迟开工或提前竣工的费用补偿)时,则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形式的费用补偿。10.10若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时,乙方同意并承诺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以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10.9若本合同工程不能按照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则甲方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10.8若因乙方原因延误阶段性工期,乙方应按10000元/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若延误总工期,乙方应按30000元/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致使主合同工程阶段性工期或总工期延误,甲方需向业主赔偿损失时,乙方应无条件全额承担甲方赔偿给业主的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10.7因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计划要求,甲方被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或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仍然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三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本合同的任一部分或全部工程内容,第三方的施工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甲方将直接在应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并支付予第三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即便采取上述措施,也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材料和设备供应10.15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凡乙方怠于配合甲方向业主申请费用或主张权利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获得补偿的权利,因乙方的不作为或不积极配合导致甲方未能合理获得补偿,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10.14若因征地征拆、异常天气情况、地质条件、施工环境、设计图纸或监理、业主等原因造成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拖长的,或因业主要求赶工减少工期的,除非业主支付相应费用补偿,否则乙方不得就上述因素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10.13工期改变不影响本合同价格,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一律不予补偿,乙方不得就工期变化产生的费用增加等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2)其他经甲方批准的工期延长。(1)主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的影响,按业主确认的延长工期,结合对乙方的实际影响程度,由甲方确定相应延长的工期;
11.3乙方按甲方核定用量向甲方领取甲供材料(设备)并自行保管和使用(不准运离现场或挪作他用)。11.2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所需的材料(设备)和船机设备,除11.1款中约定由甲方提供外,其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需要自行组织和提供。乙方应负责其施工设备的进退场、维修、保养、安装、就位、移位、检测、办证等。(3)甲供材料(设备)、船机设备费用的扣除规定: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2)甲方负责提供的船机设备:无(1)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无11.1甲方仅负责提供以下材料和设备:
(6)乙方向甲方领用材料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1-2名物资管理员,在项目部物资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相关的物资管理工作;按照甲方单位制定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限额领料、保管、加工、使用、盘点等各项工作,承担在以上管理环节所造成的损失,对领用的物资建立加工和使用台账,确保物资使用状况可追溯,不得盗卖和私自处理甲方提供的各项物资及废旧剩余物资。在处理自有物资时,须在甲方项目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5)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检验时的人工配合,配合取样、试件加工制作、送样等。(4)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因乙方原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负责承担损失。(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双方共同点收查验,签字确认,并由乙方负责材料(设备)到场后的装卸、场内运输、转运、转堆、保管等工作。因乙方装卸、运输、转运、转堆、保管等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人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和赔偿。(2)若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型号不全或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代为调剂更换符合本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甲方承担调剂更换的费用;但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剂更换或调剂更换达不到要求的,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1)若超额(量)使用,则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调拨时的单价和现有市场价两者中最高的价款*1.05(采购费)从工程款中扣除超用部分的材料款。若有结余时,应如数交还甲方。
(1)乙方应按项目部《设备准入制度》相关规定将拟进场船机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设备状况应报甲方验收后才能进场使用。11.5本合同船机设备实行准入制,乙方进场设备必须应资料齐全,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府要求和工程施工需要。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出现场、重新替换,由此产生的返工、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材料的检验或过程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若事后发现该批材料不合格时,乙方仍应自费清理和替换不合格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1.4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附有合格证书或出厂检验报告,还应按甲方要求提交其他文件资料,如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商和供应商资料等。乙方供应材料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相关检验、试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8)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建设单位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保证金或其它行政处罚时,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建设单位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7)乙方无权处理甲供钢筋废料,乙方应将加工后的钢筋废料、短料集中堆放至项目部规定的地方,做好标识,由项目部统一处理,钢筋仓管员参与。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前须出具及经由项目工程部门及和合约部门、分管领导及乙方共同确认的限额领料清单方可领料,物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每月对耗用的钢筋进行节超分析,编制分项工程月度节超分析表和分项工程材料节超汇总表。除盘条过磅外,直条钢筋采取按点根数理论计量的方法移交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人和专项物资管理员签认。
11.8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可采取以下措施:11.7乙方供应的材料、船机设备,租用的场地或房屋等应以乙方自身名义采购、租赁并及时支付货款、租金,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应商材料款或出租方租金而影响本合同工程施工,同时须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任何形式的诉讼、索赔或损失。若因乙方拖欠第三方采购款或租赁费导致甲方被牵连诉讼/仲裁,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诉讼费、仲裁费、根据诉讼、仲裁结果应支付的费用等全部费用),另需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20万元/次,乙方同意直接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或由甲方在乙方剩余工程款中自行划扣。11.6乙方到场材料、设备应视为本工程所专用,所有乙方到场材料、设备进退场时,应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材料和设备不得擅自进场及退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本服务所使用的外租及分包船机设备,履带吊、汽车起重机等特种设备不得超过5年塔吊、门吊、架桥机、施工升降机不得超过3年其他设备不得超过7年,禁止老旧、高能耗、安全和环保不达标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4)甲方的审批、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设备进场后若发现乙方船机设备不符合要求或不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应无条件执行。(3)进场电气设备、辅材符合项目部用电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如电箱、电缆等)。(2)特种设备安拆方案和安拆作业须由具有特种设备安拆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
12.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不含增值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暂定¥元,本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其中安全生产费用暂定为¥元。第十二条承包价款及计量方式(4)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3)按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2)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甲方满意时止;(1)要求乙方在限期内自费清除该材料、设备和设施,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除,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2.7工程量计量12.6乙方按甲方现场指令或要求实施的合同外工作(经过甲方同意和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租赁、临时用工、零星工程等)须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申报费用和提供支撑资料,连续性的工作须每隔30天向甲方报送一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乙方放弃主张该合同外工作费用的权利。乙方按合同规定申报的合同外工作费用和支撑资料(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须经甲方现场项目部初审,再报送甲方公司审核,并以甲方公司审核金额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12.5本合同清单价格或下浮率不因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浮动、气候条件的变化、乙方投标时漏报、报价失误以及其他意外因素而调整,各类风险费用均已在综合单价或下浮率中综合考虑。12.4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增值税随国家相关政策变动即时更改,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12.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相关费用增减的文件、通知以及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单价。12.2本合同价格已包括乙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实施并完成本工程及工程保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遣费、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费用)、船机使用费(不含甲供船机费用)、临时设施费、各项措施费、看样定板费(打样、送样、认样)、检测费、雨季/酷热天气施工费、冬季/夜间施工增加费、高原/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冬休费、标准化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保费、职业健康费、施工期间发生的阶段性停置费、节假日施工增加费用、赶工费、水电费(施工、生活)、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工程照管、缺陷修复费用、税费、利润、管理费、施工风险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实名制、保险费、民扰/扰民费、政府收取的资源税费以及其它规费和履行本合同并使甲方和业主满意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13.2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用工,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发生民工围攻、闹事、上访等事件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有权以乙方交纳的履约担保金的全部或部分作为赔偿;当甲方的损失超出乙方交纳的履约担保金金额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含进度款)继续扣足或留置乙方现场机械设备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13.1若乙方未依照本条款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时,即视为乙方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履约保证12.9若由于乙方不平衡报价的原因,使得合同清单个别子目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此属于乙方失信表现,则发生变更时,双方同意应后述惩罚性方式处理:若此类项目工程量减少则按原合同价执行,若工程量增加,则甲方发包人有权将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项目单价按照市场合理价格做出调整,而明显低于市场价的项目价格则采用合同清单价格,乙方不得要求调整。12.8当工程量清单中某项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扩大超过10%时,超过10%以上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调低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必须于每月1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本合同工程量按以下原则确定:按照业主最终审核确认量或甲方审核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两者不一致时,以数量或价款较小者为准。因乙方原因返工或乙方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次按10%的比例扣除款项作为履约担保金,直到履约担保金的金额达到总工程造价的10%时,甲方便不再扣除。(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元的履约担保金。13.6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按照下列第(2)款规定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作为乙方全面、实际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的保证。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13.5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不以乙方同意为条件,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13.4采取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担保自本合同生效后,直至本工程完成及完成后的缺陷修复期内一直有效,在业主发出本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3.3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担保金不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金数额时,乙方应足额向甲方补交履约担保金,或同意由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继续扣足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并在业主退还甲方履约担保金后30天内,甲方退还给乙方(除了已作为赔偿甲方损失部分的外)。
15.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自行办理和完善各种手续,合法用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万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若甲方因乙方的分包或转包行为遭受诉讼、索赔、仲裁、行政处罚等,则乙方负责处理上述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律师费、交通费、食宿费、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赔偿费用等费用,并需按50万元/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直接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或由甲方在应付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另乙方授权代理人将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4.1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和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属于乙方严重违约,乙方需按本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及时纠正,若乙方拒绝及时纠正,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四条分包或转包(3)甲方认可或要求的银行出具的元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追索保函。
15.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乙方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应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非法用工、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不免除乙方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责任。15.4、乙方保证如实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若因乙方少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况:如发生乙方人员向项目部讨要工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5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生乙方人员围堵业主、监理或项目部人员,以及围攻项目部,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生向劳动局或法院或新闻媒体等部门投诉或提出救济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30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5.3、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报送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花名册、增减员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农民工工资发放确认表(需农民工本人对需发放的工资签字并盖指模确认)、农民工工资付款委托书、承诺书、退场人员确认表,并对以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乙方须保存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书面工资支付台账等资料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因乙方逾期提供资料导致甲方逾期支付农名工工资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对乙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15.2、乙方在此授权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甲方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乙方应当依法与其聘用的管理人员或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农)民工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和管理。乙方农民工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报送其与进场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项目现场施工。
(2)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条件。(1)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设计文件资料,资料数量由乙方确定,但费用由乙方承担。16.1甲方责任第十六条双方责任15.7、乙方使用的各种劳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需要,不能患有职业病,特殊工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如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提交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5.6、若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未发生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的,经甲方公示30日也不存在拖欠农民工投诉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按本合同规定付款。(7)及时审核应由乙方负责收集的工程验收资料和施工原始资料。(6)负责测量复核和试验抽检工作,甲方的复核、抽检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责任。(5)根据工程进度或乙方申请,及时与业主、监理联系进行工程检查、验收。(4)派遣管理人员对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交底,(3)提供测量控制点给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甲方所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测量费用。
(2)乙方应自行办理在工程所在地进行经营活动的涉税事宜。(1)乙方必须具备并提交国家认可的资质证明文件。16.2乙方责任:(11)其他规定。(10)负责审核由乙方编制的报甲方或报业主、监理的各种施工报表、来往文件和其他文件。(9)根据乙方的请求,协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手续和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商)的要求,合法使用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不能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7)服从甲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各种手续。乙方要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业主和监理满意。(6)乙方对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均不能用甲方的名义进行运作或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担保。(5)乙方应自行设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力量没有达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或施工方案承诺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相应机械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离场。(4)在开工前七天内将编制好的详细施工方案送交甲方,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复。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施工方案应具备如下内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3)在具备开工条件前的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开工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开工。
(14)在气温较高太阳较为猛烈的天气,采用混凝土罐车运输时,需在混凝土卸料点的附近设置浇水点,利用水管向混凝土运输罐表面淋水降温;采用自卸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时,需在车箱两侧各焊一根直径为φ25mm的钢管,将彩条布套在车箱两侧钢管滑环上作遮阳篷,装料后将遮阳篷拉开,避免阳光暴晒混凝土,卸完料后再将遮阳篷拉上,避免阳光暴晒空车。(13)乙方需合理调配车辆和入仓设备,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对运输道路进行修整,保证道路畅通,尽量缩短运输时间,防止混凝土因运输原因造成长时间等待而变质。(12)乙方施工过程中,如进度、质量、安全等不符合要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经甲方三次催告仍不整改或整改仍不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因此造成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的所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进度要求。乙方需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混凝土浪费和失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失效和浪费,乙方需赔偿甲方的直接及损失,并处以每次不少于1万元的罚款。(11)自行解决生活和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及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设施等,施工用水电由甲方负责,生活用水电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其费用。(10)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时提供和协助甲方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做好施工记录,协助甲方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9)若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商)要求乙方须在施工现场与甲方统一服装、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识牌、使用中交四航局的统一形象标志时,乙方要无条件执行并负责其费用。另外,乙方应提供满足规定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给其生产作业人员使用。
(20)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业主、甲方的管理制度及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现场负责人要按时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各种会议;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任何职工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19)因乙方或其雇员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任何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损失)而要求的索赔或承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责任。(18)若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被业主(或总承包商)或其他政府部门扣罚履约保证金或进行其它行政处罚时,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合同规定或业主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17)乙方进场混凝土运输罐车必须按照项目部要求安装保温等温控措施。(16)乙方车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停放,场地的用水、用电、照明及其他相应的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沉淀池的清理由乙方负责。(15)在气温较高太阳较为猛烈的天气,混凝土罐车在搅拌楼装混凝土之前,向罐体淋水降温。
(26)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25)负责本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装钉等有关工作及其费用。(24)乙方有义务搞好施工现场与其它承包商的配合协调关系,不得干扰或妨碍在施工现场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制裁措施。(23)后续甲方将制定一系列质量、进度、安全、变更、农民工工资等相关制度及文件,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制度化,这些制度及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乙方施工驻场人员的食宿食宿、办公自理,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建设或租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员工的,乙方自建或租赁的办公或租住房子须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要求。乙方须组织熟练的操作技术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常驻现场的主管人员不能少于3人。(21)按本合同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
(32)本工程工期紧,乙方须保证在春节期间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春节停工的,每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甲方收此违约金用来奖励其他合同段春节期间坚持施工的队伍。(31)乙方设备进场前必须提前向甲方工程部、安全部、机务部提交申请,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如未经验收私自进场施工的,每次给予10000元处罚。(30)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制作砼试压块。(29)乙方至少配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砼成品的过磅称重及验收。(28)乙方须做好乙方办公及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要求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27)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保没有影响本工程项目施工的高血压、疯癫病、恐高症、遗传性疾病等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职业病,体检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实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工作量数量增加而导致的合同费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现场指令导致单项增加费用5万元,或累计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不超过50万元。17.2甲方代表有权确认以下事项17.1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曹恒,身份证号码:452528198109017734,联系电话:18897508090电子邮箱:511130808@qq.com;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除符合本合同17.2款约定情况外,有关免除乙方责任或增加甲方费用的决定或任何书面文件均应需经甲方法定代表人专项书面授权,或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第十七条甲方代表(34)按本合同的原则和其它条款的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33)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为设备购买设备险,并报备甲方。
18.4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离开现场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10000元/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现场负责人不能或不适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负责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7天内调离该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前改派现场负责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乙方应按10000元/天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派现场负责人或甲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日。在改派现场负责人期间,甲方可拒绝接受除法定代表人外由乙方任何人签署的任何文件及接收除法定代表人外由乙方任何人组织实施的任何工作,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18.3若乙方变更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将拟任命现场代表资料报送甲方审核,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并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对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代表变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乙方声明: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代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签字、确认及实施的行为等活动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前款所授权委托的现场代表有权将其职责再行委托他人完成,在此等情况下,也应视为乙方的行为,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的现场代表和本合同的签名人其中任一人的签字或加盖乙方单位或项目部公章的行为均认为是全权代表乙方的行为。18.1乙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现场代表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一切活动,组织实施和负责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等事宜,履行乙方职责。第十八条乙方代表17.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有甲方现场代表的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现场指令。
(1)乙方应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有关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统计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材料消耗表、安全生产相关费用发票证明、用工花名册、进退场情况表、劳动合同(需负责人签字并盖乙方印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记录(需农民工本人签字捺手印并盖乙方印章)等。19.2进度款:(1)本工程无预付款19.1预付款:第十九条工程款支付18.5乙方现场负责人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各种会议。
③其它赔偿金、违约金或其它应扣留或扣除的费用。②甲方代乙方缴纳的税金及其它有关费用;①甲方代发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4)双方同意:甲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乙方按照19.9款规定提供有效票据后30日内,按19.3进度款支付比例及19.4款约定执行支付方式,扣除下述费用后支付相应款项至乙方账户:(3)进度款支付:甲方按照业主批复的甲方完成量,审核确认乙方当月实际完成产值,甲方按照确认产值的80%(其余比例中包含需要扣留的履约保证金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质量保证金3%、其他保证金5%等)支付给乙方。(2)甲方在收到业主确认的进度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核定乙方的进度报表。零星机械台班和零星用工必须在发生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原件,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此项费用。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量审核确认当月产值,并以业主批复给甲方的数量为限。
(4)甲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交叉作业区域等乙方作业活动涉及到的区域内设置、采取或委托第三方设置、采取安全措施时,甲方有权将该费用按一定比例在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且仅需提供投入费用清单给乙方。(3)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投入费用清单及相关发票凭证或未能满足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可认定乙方未保证有效的安全足额投入,甲方有权替乙方投入相关安全费用,并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中直接扣除。(2)安全生产费用按上款计算方式确定当期计量金额并随进度款支付,乙方应根据核定的金额开具注明安全费用的工程服务发票给甲方。乙方在每期申请工程量计量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和投入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用品及安全设施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发票等)供甲方安全部审核;甲方将定期监督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和投入证明资料,对于乙方报送的安全生产费用甲方有权在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验证。若乙方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合计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前两者差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相关违约金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留。若双方办理合同结算时,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至于支撑按19.3(1)款计算的金额,则甲方有权按乙方证明资料金额结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乙方超额投入部分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费用。(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场实际投入,据实计算。双方同意本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下述方式计算:以除税工程项目费用总金额(扣除甲供材费用、甲供设备费用及其他甲方应扣费用)为基础,暂按1.5%计取。乙方承诺本合同价款中已足额包含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所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本款计算金额不足的部分已包含在合同其他项目单价中。19.3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及结算方式当甲方累计付款达到本合同总价80%时,甲方停止支付进度款。
账号:账户名:开户行:19.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仅限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时使用):(1)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9.4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1方式付款。
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公司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19.7乙方收取工程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19.6乙方应保证所收到的进度款全部用于该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必要时甲方可采取措施控制支付给乙方进度款的流向。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检查、监督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条件。当出现因乙方使用进度款不当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不能按时进场,乙方的供应商或雇员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或对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但非必须,从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中扣留相应数额代乙方支付或暂停支付部分进度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3)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发票或拒绝开具发票;(2)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认证不符或其他任何因发票瑕疵问题导致发票作废;(1)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提供由他人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19.8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交易事项诚信报税,并对发票的时效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严重违约: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以甲方累计确认计量额(含税)作为计算标准,即当期应开发票额等于开工累计确认计量额(含税)减去至上期乙方累计开票额。乙方应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020-28126983
(1)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甲方未按时抵扣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承担相应损失。19.9乙方构成19.8款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按以下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6)乙方未向税务机关按时缴纳对应增值税税款,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5)乙方纳税主体身份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4)发票遗失,乙方未配合甲方获得其他可抵扣凭证或重新获得发票;
所得税损失=按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25%(3)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造成甲方所得税损失的,乙方除需按25%的税率向甲方承担企业所得税费用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税务机关对甲方执行的滞纳金及罚款等。城建税及附加损失=增值税损失金额×(城建税税率+教育附加费率+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增值税损失金额=按照约定应开票含税结算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实收票面进项税;(2)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或只提供企业自制收据的或者出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造成甲方增值税不能抵扣或申报抵扣后被税务机关检查要求转出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税务机关收取的滞纳金及罚款赔偿、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损失。损失=增值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
20.1主合同中工程通过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甲方在与业主结算后,或甲方与业主结算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与业主结算需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则审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对乙方同样具有约束力,甲方有权根据审计结果对合同价款或结算款进行对应调整。第二十条结算方式但是乙方承担上述责任之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销售中止、销售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按照前款赔偿甲方的损失。(5)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或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①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②相关滞纳金;③相关税务罚款;④相关荣誉损失。资金时间损失金额=接照约定应开票据金额(含税金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延迟时间(从约定开票之日起至实际开票之日)(4)乙方除按上述第(2)、(3)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资金时间损失。
21.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双方结算后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款项时一次性扣除。若在缺陷责任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责任,则该质量保证金在完工后,3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乙方。第二十一条缺陷责任和质量保证金20.5当合同已终止或解除后,或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如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甲方办理结算,则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并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再无争议。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作出的结算书(包括邮箱发送或快递等)后15天内没有进行书面回复,即为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结算为最终的结算,并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再无争议。20.4当双方完成结算后,乙方的工程款债权才能确认,才有权请求甲方支付,如甲方逾期支付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逾期时间向乙方计取利息。20.3本合同工程的最终结算须经甲方总部审核,乙方同意以本合同结算以甲方总部审核结果为准,最终的结算单据只有经甲方总部盖章确认之后方能生效。20.2本合同内容完工后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办理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书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支撑资料,相关资料先报甲方项目部进行初步审核,但项目部作为甲方的临时机构,无权确认甲乙双方最终的结算量或者金额,其所作出的初步审核结果只能作为甲方总部审核的初步材料,不能作为乙方向甲方请求支付或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22.4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索赔要求除有特别规定外,只能理解为因业主或监理的责任原因引起,乙方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1日内提交书面的索赔报告且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并全力协助甲方向业主索赔,索赔所得的费用由甲方根据发生的项目归属、所占比例和双方的贡献进行分配。业主对甲方的补偿是本合同唯一的补偿来源(不包括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补偿);业主无补偿的,乙方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22.3甲方根据自身的施工需要发出的变更施工范围或数量的指令,如导致费用或工期等的改变,乙方应在接到该指令后14天内以书面方式详细合理地向甲方提出该变更指令对费用和工期等的确切的影响,并附完整的支撑材料,甲方应及时审核。相关费用或价格,本合同中有明确或相似规定的,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乙方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真实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该变更指令对费用和工期等的确切的影响,视同甲方的该指令未对费用和工期等产生任何影响,乙方永久放弃该项索赔的权利,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指令,且日后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22.2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监理的指令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如涉及费用或工期等的改变,以业主、监理确认、批复为依据,结合本合同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变更的比例给予乙方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调整;业主、监理未确认的,则不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若业主未批复同意甲方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要求,则甲方也不用给予乙方任何的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22.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监理的指令在本合同范围内对工程的结构、施工范围、数量和技术要求等进行变更,也有权根据自身施工需要和本合同中的其它规定变更施工范围或数量,乙方应严格执行上述变更。甲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施工顺序或工期调整的指令不属于变更。第二十二条工程变更和索赔21.2缺陷责任:乙方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甲方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缺陷修复责任,或履行的缺陷责任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业主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合同工程的修复费用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足或通过其它途径获得。
(2)如同类型子目之间的项目单价能采用内插法计价的则按内插法计,但不能超过市场合理行情价格。(1)有相同清单项目的,采用清单单价,有类似项目可参考的,则参考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单价确定。23.1本合同工程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变更时,则按以下原则进行计价:第二十三条新增项目的计价原则22.6乙方确认并承诺,如未能在任何索赔事件发生后21日内提交完整的书面索赔报告并附相应的支撑材料,则视为放弃相应的索赔权利。若此后又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向甲方主张相应权利的,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22.5当发生因业主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或者继续履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采取可能的措施后(甲方向乙方发送通知后7天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派人与甲方协商,否则视乙方认同甲方独自采取的任何措施),仍无法得到业主的额外、适当的补偿或补偿费用不足的,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的要求,同时乙方仍应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24.3若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保险理赔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明,若因一方资料、文件或证明保管不善或没有保存导致延误或失去保险理赔时,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4.2若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一方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4.1乙方应承担其为本工程配置的船机设备、人员和其他财产及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购买保险的责任。乙方不得因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机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向甲方索赔。乙方应妥善处理内部人员伤亡的问题,如乙方人员或其家属又通过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方式向甲方主张侵权或者其他责任,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付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办案人员差旅费等费用外,另需向甲方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四条保险(4)若为新增工作项目,则由乙方申报,甲方审核确定新增项目单价。(3)施工项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变更的则只换算变更材料费用。
(1)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乙方违约:25.1非甲方原因导致主合同的暂停施工或终止,不能视为甲方违约。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24.5本工程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本工程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费用乙方按本合同价与主合同价的比例承担,甲方可以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其它险种由乙方自行购买。24.4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其人员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购买保险的情况,乙方需提供有关保险单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出的,甲方有权采取暂停支付进度款、从进度款中扣留相应部分代乙方购买保险等措施,乙方不得拒绝。甲方采取任何措施,不影响乙方应购买保险的责任。
(7)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同时乙方须遵守甲对工程管理的规定,每违反一次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该行为同时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拒绝按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甲方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乙方拒绝再进行修补,乙方除须承担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必须每次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由于乙方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4)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约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乙方除承担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外,还每次必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乙方未按清单所列的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船机设备表中规定施工设备的规格、型号、成色、数量、进场时间按期运到工地,或性能不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必须按5万元/台(套/艘)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擅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履约保函中所担保的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完成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13)挪用本工程的工程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开支,或无法证明本工程的工程款流向的;乙方每次必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12)甲方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或缺陷,除乙方自费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直接损失外,尚应视情节轻重,乙方承担不超过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如果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停工时,对于整个项目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0)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一般质量事故或缺陷,除乙方自费修复和弥补达到设计要求外,乙方每次必须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发生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发包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10日以上的(台风影响连续停工10天以上的除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每出现一次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万/次的违约金,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若出现乙方人员辱骂、恐吓、围堵、殴打甲方人员或其它影响甲方工作和生活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施工进度、工期等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者人员配置、技术熟练程度不能满足合同施工进度、工期要求;(4)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3)违法用工;(2)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1)工程中途私自退场、停工或消极怠工;2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以下行为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如下情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或没收保函,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中止25.6若甲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5.5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5.4除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外,若乙方违约,除适用本合同有关条款外,甲方可以收取乙方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损失的程度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相关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如费用不足抵扣时甲方将通过有关法律途径向乙方追讨。(7)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6)发生民工围攻、闹事等行为对甲方及甲方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
27.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可以单方面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其他合法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承担一切不良后果。第二十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26.4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执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生不可抗力后,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但若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6.3合同中止或暂停施工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暂停施工或复工;因合同中止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得到业主赔偿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具体情况酌情予以补偿。26.2合同中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等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业主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撤离施工现场。26.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他甲、乙双方及业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即视为合同中止。
27.4任何情况下,乙方承诺放弃对其因施工所占有的所有非乙方的材料、设备及其所承担的施工工作成果的留置权。27.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甲方发出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7天内,按通知要求,派员配合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不派员协助或乙方虽派员协助,但不能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27.2当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除应甲方要求,为工程安全之目的,维护好施工现场外,其余人员、设备、材料应在7天内完全撤离现场,否则,乙方愿意承担迟延移交施工现场的违约金,每迟延移交一天,则支付甲方5万元/天的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全撤离现场,甲方可认为乙方放弃了现场设备、材料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与其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方或其他合同相对方发生纠纷,并且造成合同对方到施工现场阻工、闹事或到甲方各管理机构或部门滋事等情况时。(2)乙方劳动者因乙方拖欠工资问题到施工现场阻工、闹事或到甲方各管理机构或部门滋事等情况时。(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肢解后再分包。
29.2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1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2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28.2若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解除,则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此种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因此追求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在此等情况下,乙方同意:因解除分包合同造成的损失,以业主向甲方的支付为前提和条件,即若甲方据此从业主处获得损失赔偿时,甲方按乙方分包的工程比例给与乙方相应比例的赔偿;但若甲方据此未能从业主处获得赔偿,则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与乙方任何赔偿。28.1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专业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第二十八条风险和意外事件
30.2争议发生后,除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停工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视为违约。30.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29.5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乙方已充分了解防控政策和措施,国家和政府新冠毒疫情防控影响不属于不可抗力,乙方不得因新冠疫情防控向甲方提出索赔。29.4双方明确,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签订的合同不适用不可抗力条款。29.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32.5乙方在此郑重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均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围攻、上访、闹事等严重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和形象的行为。乙方明白,本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示,故一旦发生前述行为时,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的行为,并愿意为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32.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保修并付清一切款项后,合同终止。32.2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3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一条其他事项
5、廉洁从业责任书4、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3、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2、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1、工程量清单第三十二条合同附件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署页)(以下无正文)6、授权委托书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帐号:44001430402050201440帐号: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020-28126983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法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法定地址:
一、协议双方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合同签订地:四川省成都市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1294或社会信用代码:
(二)工程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境内(一)工程项目名称: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二、分包工程项目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环保、安全、职业健康及文明施工的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员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环境和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分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总承包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3、HSE管理文件:指各类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方案、措施、临时性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2、HSE: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1、施工资源: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而投入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大临设施(施工平台、栈桥、临时码头、支架、挂篮等)和工程临时配套设施等资源。三、有关定义及用词说明(四)承包方式:服务采购(三)承包范围: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所需全部工作
9、在相关合同或甲方规章制度中出现的“罚款”、“处罚”等字样均视为甲方收取违约金的不同表达。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7、安全生产费用:指为实现、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发生的各项资金。6、来访人员:指参观人员、上级检查指导人员、供应商等非长期在现场从事生产作业的临时人员。5、乙方人员:指乙方为完成本工程而投入使用的人员,或经乙方同意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4、施工现场:指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所占用的一切场地,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现场及人员的居住、办公区域。
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上述证书到期前至少15天将新的有效证书报送甲方,未按时报送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任一证书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五、乙方法人持有的有效证件信息,经甲方核准,记录如下:4.1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上表中:XXXX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指派上表中:曹飞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HSE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应保持联系畅通,相互协作、实施和检查工程施工中HSE方面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四、工程项目期限及人员信息
工程计划开工时间 | 2022.12 | 工程计划完工时间 | 2027.12 | |||
乙方计划进场时间 | 乙方计划退场时间 | |||||
乙方进场施工人数 | 拟编排班组数/人数 | |||||
乙方安全管理联系人 | 甲方安全管理联系人 | |||||
姓名 | 姓名 | 曹飞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500222199310193310 | ||||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 粤交安C(21)S00499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19923394461 |
证 书 名 称 | 核准记录内容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注册号:营业期限: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证书编号:有效期: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编号:有效期: |
法人委托书 | |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
4.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查现场,并结合工程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及环保技术措施,积极消除现场不安全因素:3.甲乙双方应有现场作业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制度等。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HSE管理文件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HSE管理机构,指定安全生产及环保主管领导,足额配置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HSE管理文件不能违背甲方HSE管理文件的规定或低于甲方规定的标准。1.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政府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方针、政策和规定,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或规范重新颁布或调整,甲乙双方应按最新版内容遵照执行。若业主要求执行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规范而没有任何费用或工期补偿的,乙方也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另外,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及业主、监理制定的HSE相关管理要求。(一)甲乙双方责任六、协议内容
(2)在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设计单位或管线权属单位需求制定地下管线(高空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地下管线(高空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管线权属单位审批。(1)乙方组织施工前,要根据勘察、设计图纸和业主单位及或甲方提供的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资料开展管线调查工作,核实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种类、实际埋深及走向,以及高空电力线路位置、距离情况等。6.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做好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5.甲乙双方应为己方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增强作业人员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现场施工,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7.甲、乙双方应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7)加强对相关机械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6)汽车吊、起重机、混凝土泵车等大型吊装机械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及其附近从事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施工作业的,乙方必须编制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应事先观察施工地段上方或邻近有无高压线路,作业时吊装机械的吊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必须保持与高压线路的安全距离。(5)毗邻地下管线区域内实施机械开挖土方之前,要进行人工探坑,发现未标注或标注与实际不符的地下管线,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报告。待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确认并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继续施工。(4)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高压电缆、给水主管及大型排水箱涵等地下管线和高空高压电力线路施工作业1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及业主单位协调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指派专人到现场监护和指导。严格按照地下管线(或高空高压电力线路)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未经管线权属单位同意和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施工。(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指定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责任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做好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技术交底,对可能损害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的施工作业,责任人应采取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坚持“先探后挖”原则,确认无管线后方可使用机械施工,严禁野蛮施工。乙方和甲方及管线权属单位应建立项目沟通联系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甲方对乙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不构成甲方承担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安全管理责任的承诺,亦不免除或减少乙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责任。2.甲方应对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HSE教育,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HSE技术交底。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HSE管理文件。(二)甲方责任9.施工中产生的污(废)水、废气、废弃物、施工扬尘、噪声和振动等,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达标排放。8.在施工期间发生伤亡、火灾、机损、环境污染等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救援并保护现场,按照甲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C、甲方为乙方代购、代为加工或代为设置的劳保用品或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材料、加工、运输、设置、维护等费用。B、乙方未按要求缴纳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金;A、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不符合项经甲方提出但未得到整改;6.乙方申领工程款或安全生产费用时,必须经过甲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况时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在乙方申领工程款或安全生产费用结算单上列明扣除的款项,或拒绝签字直到乙方改正为止: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暂停施工、暂停工程款支付、收取违约金、安排第三方整改等处理:暂停施工的,乙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完成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收取违约金的和安排第三方整改的,违约金和第三方整改实际花费由乙方缴纳现金,或从工程款、保留金中扣除,乙方承诺甲方在行使该项权力时只需向乙方说明事实和原因,无需乙方确认。甲方可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HSE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处理,如乙方施工不符合有关HSE管理要求,经甲方指出仍整改不力,或乙方施工不满足甲方HSE管理文件中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5款规定的相关措施。
3.本工程为其他类工程(工程类别填写公路水运工程、房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和铁路工程等其他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HSE管理机构,按照以下标准配备足够的、持有有效证书(有效证书指当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2.乙方应该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成立安全组织机构,足额配备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具备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沟通能力、丰富现场安全管理经验、身体健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管理。乙方需将配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证件应及时提交给甲方核准和备案。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地方、业主和甲方HSE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负责承担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服从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如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或职业病病例,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三)乙方责任8.甲方对乙方HSE工作的监督、检查、审核、验收、批准等行为均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合同规定的责任。7.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环保例会。
(4)如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前述第2款的规定,或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要求之后15天之内完成人事变更并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3)乙方的各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HSE监督检查。(2)属于房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和铁路工程等其他工程的,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1)属于公路水运工程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序号 | 划分标准 | 项 目 |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
1 | 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 | 5000万元以下 | 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 | 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 | 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 |
1 | 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 | 2亿以上 | 不少于5名,并按专业配备 |
注:1、乙方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分别以“按年度施工产值划分”标准进行计算2、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本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配;3、主合同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更高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4、用词说明:“以下”均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
序号 | 划分标准 | 项 目 |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
1 | 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 | 5000万元以下 | 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 |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 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按分包合同额划分(专业分包) | 1亿以上 | 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 |
2 | 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 | 施工人员50人以下 | 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 | 50人以上200人以下 | 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按施工人员数量划分(劳务分包) | 200人以上 | 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进行增配,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
注:1、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本配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配;2、主合同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更高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3、用词说明:“以下”均不包含本数,“以上”均包含本数。 |
5.如乙方为专业分包,乙方应编制所承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制定有针对性的HSE措施,报甲方审批,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负责。4.乙方必须保证其进场施工资源符合HSE管理要求,对有关规定要求必须持证的设备、船舶、人员、设施等,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对各类资质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各类施工资源的本质安全负责;并按甲方HSE管理文件要求做好进场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资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乙方的营区、办公区场所应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在确定选址建造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安全确认,必要时进行第三方安全评估。3.乙方负责办理所承担工程施工所需HSE相关生产手续和证件,甲方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采取的处罚措施或安排专职安全员进驻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②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专职安全员进驻,专职安全员的工资费用按不少于2.5万元/月由乙方承担,在每期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不得拒绝。①甲方有权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额按照不少于2万元/月.人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乙方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为止。
11.乙方应结合施工风险,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甲方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自行组建或配合甲方组建应急救援小组。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环境事件、事故及职业病病例,必须按甲方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积极开展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10.乙方应按要求参加和配合甲方的HSE会议、HSE检查、应急演练和HSE培训教育等HSE相关活动,并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HSE管理工作情况。9.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发布或转发的所有HSE管理文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对于各类检查发现的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整改。8.乙方应开展HSE检查,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立即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需要停工整改的,应进行停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7.乙方在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高风险作业内容时,应安排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6.乙方应认真落实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及HSE措施实施本工程施工,执行过程中发现不足要及时向甲方反馈并主动改进、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对其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
甲方的验收不构成免除或减轻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船机设备。任何因乙方船机设备、工具因素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1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船机设备,进场前须向甲方申请进场验收检查,完善各项手续资料。违规使用未经进场验收船机设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5.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变动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设施、设备。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4.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操作证,并按规定进行复审,乙方应主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无特种操作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操作。13.乙方应按要求对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相关健康指标符合工作要求后方可进场作业。乙方应与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同时严格做好人员信息管理工作:登记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训和技能状况、从业经历、考勤记录、诚信信息、劳动合同信息、工资结算及支付情况等,上述资料应报送甲方备查。12.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后并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场作业(乙方应对其来访人员做好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HSE教育,且乙方应派专人全程陪同其在施工现场的活动),乙方还应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HSE教育培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复性教育、换岗教育、四新教育、HSE技术交底等,不断提高乙方人员的安全技能,并保存记录。
22.施工作业前,乙方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船机设备、工具用具、防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即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作业后应关闭电源、封闭现场。21.乙方应按《中交四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班前会管理办法》(安质文【2021】68),要求每天组织班前会,检查劳保用品穿戴、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工作技术要点,按照管理要求完善过程记录。由于乙方上述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存在特种设备的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组织召开班前会。2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乙方违反上述制度或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19.乙方应按要求配备专职电工,持证上岗。严禁在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乱拉、乱接,严禁违章使用电气设备。无证上岗或乱拉、乱接、违章违规用电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18.乙方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违章或无证导致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17.乙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无证上岗或操作所导致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应注意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7.乙方应将员工的宿舍建在安全的位置,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如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火灾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26.乙方应按要求落实职业病、疾病的预防措施,提供作业人员必要的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5.乙方应根据不同施工季节和项目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并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夏季/冬季施工注意防暑降温/防冻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当发生中暑/冻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4.乙方应落实甲方防洪、防汛、防风、防雷、防止污染和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维护各项防护设施。由于乙方落实上述措施或维护设施不到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23.乙方作业人员从事密闭空间、起重吊装、隧道、深基坑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施工许可制度,经项目部对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甲方的检查确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承诺本合同价格中已包括了不少于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安全生产费实际投入金额不限于合同清单中以安全生产费名义项目的金额。(四)安全生产费用32、乙方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设置和实施。31.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30.乙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人员调整;施工从业人员进退场必须及时与甲方主管部门对接,及时做好进场教育、完善退场手续。29.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同时向甲方安全环保等有关部门汇报。
1.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五)其它4、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按合同规定执行。3、甲方有权就乙方未投入的必要安全措施进行投入和维护,这些投入和维护的费用从乙方安全生产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或保留金中扣除,甲方的投入和维护不构成甲方承担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责任的承诺,并不改变或减轻乙方应对此承担的责任。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列支、单独结算,安全投入发票、安全物资材料购买凭证应执行本办法中的分包单位安全费用结算管理流程,按要求足够、有效、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投入的证明,甲方有权对该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乙方: | |
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盖章) | 单位名称: (盖章) |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法定代表人: (签章) | |
代表: (签字) | 代表: (签字) | |
电话:020-28126983 | 电话: | |
手机: | 手机: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为加强工程施工中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工程施工项目发包、分包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从业责任书。分包人(乙方):承包人(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境内工程项目名称: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混凝土水平运输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责任书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双方均有责任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廉洁行为,发现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若为本单位人员,应该及时进行教育提醒;若为对方人员,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向本单位或对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应对本单位人员做好廉洁从业教育,双方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分包合同文件,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工程施工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施工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三)不准利用职务或工作关系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和方便。(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赌博等活动。(三)不准提议或暗示为甲方领导、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和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算完毕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020-28126983电话:经办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 地址: |
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