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渠子环城路人行道及护栏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031;
刘渠子环城路人行道及护栏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0034;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渠子环城路人行道及护栏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吴行审投资发[2024]5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由县财政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福和兴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刘渠子环城路。
2.2工程规模:拆除人行道、侧缘石,安砌侧(平、缘)石,人行道块料铺设,拆除及外运钢护栏,安装石护栏等。
2.3概算总投资额:504.0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54.04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标段)。
2.5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需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企业已完成类似业绩1份(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每年度一份,申请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申请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黑名单,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 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及资格审文预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8月14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18时00分,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5.2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同资格预审会召开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吴起县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
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吴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吴起县
联系人及电话:高博 13892174369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福和兴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区永利紫玉明珠9号楼2单元4楼
联系人及电话:惠馨弘 13369298344
监督单位:吴起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