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津街道,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全长约250m,红线宽25m~3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3招标范围: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55日历天)
2.5投标限价:《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70%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7.2投标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报名联系人:何霞13665690703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系人:何霞
联系电话:13665690703
2023年7月10日
本招标项目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子津街道,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扬子江路,东至纵二路,全长约250m,红线宽25m~31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2.3招标范围:规划新城河路(扬子江路-纵二路)新建道路工程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2.4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55日历天)
2.5投标限价:《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70%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3.7其它要求:
3.7.1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7.2投标人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4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报名联系人:何霞13665690703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书面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扬州经济开发区维扬路10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2号(左岸商务广场)左岸商务广场-2-1201
联系人:何霞
联系电话:13665690703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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