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瓮安县基础工业园区“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项目(一期)红线内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金额
134.9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瓮安县基础工业园区“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项目(一期)红线内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瓮安县基础工业园区“矿化一体”新能源材料循环项目(一期)红线内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瓮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三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94.82分
工期(日历天):90
投标报价(元):1349017.09元
项目经理:覃雪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恒源达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91.30分
工期(日历天):90
投标报价(元):1351949.69元
项目经理:陶建军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恒泰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总分:85.71分
工期(日历天):90
投标报价(元):1346762.91元
项目经理:杨康兵
公示期: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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