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1年委外清收机构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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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 | ||
行政区域 | 合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 16:4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缨、汪 旻 龚巧玲 李晓兵 许丽丽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丹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25918813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繁华大道122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22571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丹丹 18325918813 |
一、项目编号:AHQS-2021-1207(招标文件编号:AHQS-2021-1207)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1年委外清收机构增补入围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软金控(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IBO时代1号楼19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呼和浩特市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97号亚辰商务中心15层东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张家港中保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85号研发大楼2楼办公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南京中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竹山路11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江西胜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银环路298号万豪城2#楼28-13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铭创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3号恒兴广场A座607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软金控(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 委外清收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呼和浩特市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委外清收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张家港中保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南京中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5 | 江西胜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6 | 安徽铭创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1)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以合法手段和方式代理清收邮储银行不良资产。 (2)服务商在开展清收过程中,应有逐户的详细清收记录、客户基本情况变化记录等记载,并连同法律诉讼流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等资料,整理、汇总后转交邮储银行入档管理。上述留痕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清收记录、现场清收记录/影像、律师函、公告书、与诉讼程序相关法律文书。 (3)服务商应按月与邮储银行对账、发送委外清收情况报告。 (4)服务商应按要求通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接受邮储银行监督。 (5)在清收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利息减免、贷款展期、贷款重组、协议抵债、还款协议或诉讼事项变更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向邮储银行报告,由银行方按照内部制度处理,不得自行代表邮储银行处理。 | 3年 |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缨、汪 旻 龚巧玲 李晓兵 许丽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9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供应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
地址:合肥市繁华大道12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57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叉口往西50米百商杰座12栋10楼
联系方式:王丹丹 1832591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电 话: 1832591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