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2]54号、苏太管项批[202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 2.2建设规模: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共涉及56户村民,分为一期、二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一期设计,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11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0529001001 | 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 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111.00 | 4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②两项设计资质: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①、②两项设计资质,允许联合体: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范围:香山街道长沙社区南旺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和二期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一期村庄景观环境、道路铺装、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等内容。 (四)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并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委派,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5)本项目设计服务周期为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特色田园乡村规划编制)20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配合甲方进度)。 (6)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7)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评分办法。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2万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2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9)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0)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相关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4、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最多接受两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15日00:00至2023年03月21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7日 14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汇进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香山街道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506室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张尧中 | 联 系 人: | 徐明 |
||||||
电 话: | 0512-66030156 | 电 话: | 0512-68250502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6173822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48435569@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