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5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重新招标) 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国内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TC2017047-1
2.招标内容:
合同包 |
用车单位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 地点 |
1 |
闽运平潭公交公司 |
6.5m-7.5m(含)纯电动公交车 |
15辆 |
签订购车合同后40个日历天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招标人指定停车场 |
备注:1)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制造、运输、保险、装卸、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工作,以及保修期内免费维护、保养、维修及整车生命周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应对以上所有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每个合同包仅限选择一种车型进行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且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合同包或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2016年度客车销售业绩不少于15000辆(提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17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开标。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燕东庄001号(邮编:350004)
电话:24131179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51377
电子邮箱:248308642@qq.com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流标公示
招标编号: FJTC2017047-1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7年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5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重新招标)
2. 招标编号:FJTC2017047-1
3. 招 标 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4. 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招标失败原因
1、合同包一:失败原因
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9日上午9 时30分,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合同包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本次招标宣布招标失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02日。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城东居委会燕东庄001号(邮编:350004)
电话:0591-24131179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51377
电子邮箱:248308642@qq.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 2017年 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