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人防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金额
326.7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12851886000012
预算金额326.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523-801035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51886000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已经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工程项目的批复泰高新审批[2019]210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华联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人防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口泰路东侧约 100 米、鸭子河南侧。
2.2工程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74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776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积13353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织542272平方*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51886000012004001
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人防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详见图纸及货物清单所包含内容
326.77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扣除暂列金额),工程竣工且通过民防局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扣除暂列金额),结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二年)满后付清(无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须具有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需提供网页截图(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人民防空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

8)若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具备:

8.1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8.2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的国家人民防空部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

9)若生产厂家与经销商同时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10)若同一生产厂家授权两家(含)以上的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该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   /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5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条款号

价格调整因素

价格调整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付款条件

/

交货期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华联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高新区华诚大厦B座1611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泰高路299号汽贸大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jsfgytz@163.com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23-80103521
电话:
1982555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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