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廊道(猇亭段)综合开发项目猇亭大道改造项目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07: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长江生态廊道(猇亭段)综合开发项目已以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2〕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申请补助。
猇亭大道改造项目位于长江生态廊道(猇亭段)综合开发项目A、B区块之间,现对猇亭大道改造项目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江生态廊道(猇亭段)综合开发项目猇亭大道改造项目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
2、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
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接虎牙大桥,向东分别与永康路和先锋路等道路平面交叉,终点位于古老背路平交口,路线长度约3.6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主干路功能)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40~43m,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4、招标范围:猇亭大道改造项目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深化的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深化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行业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3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月23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人:刘湘楚
联系电话:130327247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12号民生商务大厦11楼
联系人:古童
联系电话:1364727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