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江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工0750-35020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4年江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我局委托供应商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主要是对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危废鉴别鉴定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监测。监测结果为执法人员固定违法证据,供应商服务为环保执法辅助类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
  序号
  采购内容
  金额(万元)
  包组1
  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等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固废危废鉴别鉴定
  25
  包组2
  废水废气排放企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的排放企业、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等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控比对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固废危废鉴别鉴定
  25

  2.技术要求
  (1)具备水和废水、生产废气(包括锅炉废气、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等)、土壤和沉积物、噪声、油气回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固废和危废的监测能力。
  (2)成交服务商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采样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测的规范;
  (3)标准方法须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要求。
  (4)监测质控工作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固定污染源监测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以及监测方法标准的规定。
  3.成果要求
  成交服务商在现场采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质控相关资料,报告一式两份(另提交电子报告文档)给采购人。《监测报告》上交清单应包括监测报告、监测委托单、采样及现场检测记录、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录像的扫描电子版、实验室检测及质控措施原始记录电子版,以上原始表单须加盖成交服务商公章。
  (二)费用说明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每个包组25万元,包括交通费、差旅费、采样费、检测费、报告编制、人工劳务费、安全生产及相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含税金。
  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一家服务公司,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提供中介服务。采购人有权终止由于政府环境管理要求变化或其它一些不可控原因而取消且还没开展的检测业务。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标商的资质要求
  (一)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当是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如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材料
  (一)本项目报价文件按采购内容编制。
  (二)投标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四)评分表(附件2,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投标商是中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只要供应商报送投标材料,则默认参与2个包组的竞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1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备包组2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商中,通过评审每个包组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每个包组评分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牛工,0750-350203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电子邮箱:sthjj_cwk@163.com
  附件:
  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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