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罗湖区小型水库2023-2024年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363.4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罗湖区小型水库2023-2024年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拟对罗湖区小型水库2023-2024年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罗湖区小型水库2023-2024年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3634306.10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事项 取消合同以下服务内容: (1)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绿化养护、薇甘菊防治工作; (2)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绿化养护、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四害消杀工作; (3)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绿化养护、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绿化养护、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绿化养护、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绿化养护、水域保洁、陆域保洁、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变更金额: 取消的服务内容扣减费用合计909580.89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2724725.21元。 3.原合同要求: (1)1.2.1绿化日常养护 乙方按照《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深圳市绿地养护工作指引(试行)》等养护标准要求,开展各水库、金湖上库水库库岸公园、仙湖下库水库管养房周边绿化养护工作,水库部分区域涉及公园景观,需达到公园观赏性,按照绿化一级管养执行,其他区域按照三级管养标准执行;绿化养护范围包括管养房周边、巡查道两侧、水库管理范围内道路两侧、大坝坝顶、坝坡、坝肩之间、岸坡、输供水建筑物周边、溢洪道周边、坝后景观公园等适宜绿化区域。绿化植物年保存率应达到98%以上,生长健壮,无缺株、枯死株:大坝背水坡草皮护坡,绿化苗木、草坪、乔木、灌木、绿篱等植物,无霉污、病枝、虫害、枯枝烂头、叶面破损等现象。水库管理范围绿化带内应定期修剪,及时修补、扶持和补苗,保持花木形态常美。发现绿化区内的树木、花卉缺损或枯萎时,应及时补植或灌水养护。保持绿化带整洁,无垃圾、无占绿、毁绿现象,并及时采取措施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 总体景观效果要求植物生长茂盛,花期有花、花色鲜艳,灌木株形丰满;绿篱、地被枝叶茂密。色彩艳丽,绿地内无黄土裸露、无杂草、有害生物防控;绿地植物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枯枝。乔木、灌木及花卉修剪工艺精细,植物造型具有艺术感和创意。与人工绿地相邻可视 10 米范围内林地或临时绿化地不被侵占、保持清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2.2 陆域保洁 二级标准管养的管养范围:金湖上库水库库岸公园全部陆域。管养要求:参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深圳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表A.1公园绿地保洁分类分级要求、深圳市水库管理养护规范(试行)《汛期雨后或台风后陆域垃圾清理时间表》等,不低于二级保洁标准。三级标准管养的管养范围:①小坑水库管理范围全部陆域;②银湖水库管理范围全部陆域;③横沥口水库管理范围全部陆域;④金湖上库水库管理范围除金湖上库水库库岸公园以外陆域;⑤金湖下库水库管理范围全部陆域;⑥仙湖下库水库管养房管理范围全部陆域。管养要求:参照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深圳市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表A.1公园绿地保洁分类分级要求、深圳市水库管理养护规范(试行)《汛期雨后或台风后陆域垃圾清理时间表》等,不低于三级保洁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1)绿地、路面清洁、保洁;2)管养房清洁、保洁;3)其他配套设施清洁、保洁;4)卫生间保洁;5)垃圾处理; 6)溢洪道淤积物清理。 (3)1.2.3水域保洁 保洁范围为水库管理范围内水域(水库水面、入库河流上延100米(或至截污栅前))的保洁管养。保洁要求:参照河道管养标准《保洁频次与时间要求表》及《每1000m²水面的漂浮物控制指标》、深圳市水库管理养护规范(试行)《汛期雨后或台风后水域垃圾清理时间表》,金湖上库水库库岸公园水域的保洁不低于Ⅰ级管养标准,各水库水域的保洁不低于Ⅲ级管养标准,主要包括水库水面(含泄水箱涵)的清洁、日常的垃圾清理以及定时清淤等。 (4)1.2.4 安保巡查 安保巡查主要包括水库管理范围内的巡库道路及碧道设施巡查、水库环境巡查、水库生态巡查、秩序巡查与处置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巡查人员发现违法违规事件应立即劝阻和制止,初步调查原因和责任人后立即上报;协助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取证,如拍摄照片、视频等。对于发现有人员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进行危险活动的,安保人员应当立即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甲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5)1.2.8维修及隐患治理 维修范围包括生态设施、基础配套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照明设施、环卫设施、管理房、服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等。除附属设施保养外,单处预算在10000元以下(含)的维修及隐患治理由乙方承担,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单处预算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附属设施维修及隐患治理优先使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附属设施定期维修”费用开展,如“附属设施定期维修”费用不足可使用备用金按实结算,备用金也不足则由甲方申请经费解决。经甲方调查确认属于日常养护不到位产生的维修及隐患治理费用,仍由乙方负责。 (6)1.2.6有害生物防治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有效、经济、简便的原则,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情况,宜优先采用物理、生物防治措施,谨慎使用化学防治措施。 2)“四害”防治。本项目鼠、蚊、蟑螂、苍蝇“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要求达到《病媒生物密度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标准》C级要求。每周应进行不少于1次“四害”检查与消杀工作,应按SZDB/Z 207的相关规定执行。 3)薇甘菊防治。乙方应充分认识薇甘菊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①安排落实薇甘菊防治资金;②全面监测调查;③集中清除整治;④建立薇甘菊问题处理台账;⑤强化宣传培训;⑥接受检查与考核。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罗湖区建筑工务署开展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建设,拆除重建库区范围内栈道。我中心自2021年4月7日起将银湖水库整个库区移交环银湖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碧道施工,碧道建成开放后罗湖区建筑工务署未将银湖水库碧道工程的绿化养护移交我中心管理,因此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绿化养护和薇甘菊防治工作。 2.罗湖区水务局开展罗湖区小坑水库等三座水库及仙湖山塘除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从2023年7月3日正式开工对小坑水库、横沥口水库、仙湖下库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我中心自2023年7月31日起将小坑水库管理范围内施工占用区域移交给施工单位,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交付前施工占用区域不再纳入管养范围。受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影响,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陆域保洁、水域保洁、绿化养护、四害消杀工作。罗湖区水务局自2023年9月开展罗湖区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我中心自2023年9月26日起将小坑水库管理范围内全部区域移交给碧道施工单位,因此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的陆域保洁、水域保洁、绿化养护、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罗湖区水务局开展罗湖区小坑水库等三座水库及仙湖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我中心自2023年11月14日起将横沥口水库管理范围内施工占用区域移交给施工单位,至2024年6月17日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该移交区域才重新纳入管养范围。因此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施工占用区域的陆域保洁、水域保洁、绿化养护、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罗湖区水务局从2023年12月开展罗湖区金湖上下水库碧道工程,我中心自2023年12月25日起将金湖上库水库管理范围内碧道施工占用区域移交给施工单位,因此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施工占用区域的陆域保洁、水域保洁、绿化养护、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罗湖区水务局从2023年12月开展罗湖区金湖上下水库碧道工程,我中心自2024年4月15日起将金湖下库水库管理范围内碧道施工占用区域移交给施工单位,因此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原合同约定开展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施工占用区域的陆域保洁、水域保洁、绿化养护、安保巡查、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四害消杀、薇甘菊防治、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根据罗湖区小型水库2023-2024年物业专业化管养服务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以及除险加固工程、碧道工程等涉水库建设项目施工影响,导致上述“服务内容”中部分工作无需开展的,相应核减有关费用(乙方可参考分项报价进行计算并将费用核减报告提交至甲方审核,如乙方核减费用与甲方计算费用差距过大且双方无法就该核减费用达成一致的,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价或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价格金额为基准进行核减)。”的约定,按照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清单,我中心对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开展工作进行费用核减,具体如下:(1)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绿化养护工作,核减108057.6元;(2)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银湖水库薇甘菊防治工作,核减34200元;(3)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527.69元;(4)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水域保洁工作,核减72.29元;(5)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929.71元;(6)2023年8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308.37元;(7)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65784.48元;(8)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水域保洁工作,核减6681.69元;(9)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45417.21元;(10)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安保巡查工作,核减128315.98元;(11)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工作,核减10983.61元;(12)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38442.62元;(13)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薇甘菊防治工作,核减24163.93元;(14)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小坑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核减19770.49 元;(15)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5151.90 元;(16)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1995.93 元;(17)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水域保洁工作,核减28218.69 元;(18)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安保巡查工作,核减82735.08 元;(19)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工作,核减16581.70 元;(20)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4207.23 元;(21)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薇甘菊防治工作,核减3786.51 元;(22)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横沥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区域内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核减4670.03 元;(23)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78694.40 元;(24)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水域保洁工作,核减3666.67元;(25)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6191.47元;(26)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7427.10元;(27)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薇甘菊防治工作,核减14938.90元;(28)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上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核减3243.27 元;(29)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绿化养护工作,核减65370.30元;(30)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水域保洁工作,核减1453.55元;(31)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陆域保洁工作,核减2753.46元;(3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安保巡查工作,核减50943.36元;(33)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附属设施定期维修工作,核减11446.72元;(34)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四害消杀工作,核减15432.28元;(35)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薇甘菊防治工作,核减9814.93元;(36)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金湖下库水库碧道工程施工区域内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核减7201.73元。以上合计核减909580.89元。 根据上述理由,对合同作出变更,从合同价款中扣减909580.89元,变更后合同金额为2724725.21元。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新园路55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2566667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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