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项目测绘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8-cg-212
预算金额25.9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斌
招标代理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0
公告正文
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项目测绘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项目编号:2018-CG-212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监理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技术要求、服务期限等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102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委员会和林业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4〕15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和确权工作。

(二)工作内容

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测绘、权籍调查、确权及数据库建设、档案卷宗装订等工作的测绘监理服务工作。

(三)服务标准

负责寿县约2500平方公里中所包括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调查和确权项目的测绘监理服务工作,充分结合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和现实状况,在集体土地权属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基本要求,将寿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民小组一级)权籍调查及其数据库建设、确权、档案卷宗装订等工作的测绘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必须符合《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方案》的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

备注: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保持与中标测绘单位同步;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包;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25.9万元 项目专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涵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测量监理);

(三)承担过县级及以上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或地籍调查项目测绘监理服务工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报名

(一)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否则报价无效);

(三)询价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15时30分;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5楼)

(五)投标人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实名登记流程(http://www.hnsztb.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未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而造成投标无效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咨询电话(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0554-6818225。
(六)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附件,售价零元,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七)采本项目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要求的内容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份内容相同询价响应文件,以收到时间最近的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现场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质保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7、未参与投标报名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报价函;

4、企业资质;

5、类似业绩(合同书);

6、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人员、设备全部进场开始工作一个月后支付25% ,完成权籍调查及组卷等外业工作的测绘监理服务工作后15 日内拨付项目费用的 40% ,经甲方验收通过、完成数据库建设及档案卷宗装订工作的测绘监理服务工作后 15 日内付项目费用的 30% ,余款一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十二)履约担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按中标价格的10%向采购单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

(十三)评审询价小组:3人,依法组建。

(十四)招标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最终投标报价含招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及示例计算。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6000-5000)万元×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2、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照上表规定,以银行转帐、电汇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3、招标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50110195800000462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1139367270@qq.com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系人:孙会计0554-2751994。

六、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9年1月10日8:00- 15:30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报价:

1、现场递交。在2019年1月10日15:00- 15:30时将询价响应文件(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2、电子邮件。将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询价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的大小应控制在50MB以下),本项目指定的电子邮箱为:sxzbtb@vip.sina.com;

3、现场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电子邮件投标的,报价材料中必须包含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电子邮件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资料压缩格式及传输方式正确,如果相关文件无法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报价材料)不应重复提交,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寿县新城区

采购服务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袁 斌(寿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4-4026160

陶良宝(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4-2751992

寿县国土资源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3日

附件 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项目测绘监理服务项目(第三次)询价报价函

项目编号:2018-CG-212 (报价须严格按此格式填报,实质性偏离此格式的其他格式可能不被接受)

服务品目

服务要求

所投服务响应情况

(须详细描述)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

1

注:此表内容若单页填不下,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但每页均需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必须确保公章清晰。

合计报价(大写): 元 (¥: 元) 单位:人民币 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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