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勒市城市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11.0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1.06万元
招标公司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锐0873-302299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丽0873-61606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弥勒市城市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弥勒市城市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快速充电站55个(含加油站8个站点),路边充电桩站1个,共建成充电车位1319个。其中:快速充电桩895个(含路边快速充电终端250个)、液冷超级充电桩57个,7kw直流终端367个。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29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弥勒市能源局、0873-6133675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勒市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锐 |
办公电话: | 0873-30229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曹丽 |
办公电话: | 0873-6160653 | 移动电话: | 1364961766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507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勒市城市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0 09:00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1.0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内容,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委托人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与本工程造价咨询相匹配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注:已完成、正在进行和新承接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注:已完成、正在进行和新承接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款)。 |
其他: |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如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作为废标条款)。 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4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包含安装专业1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劳动合同和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20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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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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