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二期)——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的采购文件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xqgs63f8357777408ff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联系人郑凯挺0577-883702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就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二期)——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3f8357777408ff0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4-06-11  17:00前(节假日除外)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6月11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外地可传真或邮件送达,传真:0577-88370255,邮箱:1589009783@qq.com签字(盖章)。同时将该传真件原件书面寄至我公司 。 

3、意见接收机构: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4、联系人: 郑凯挺     

5、联系电话: 0577-88370285,13634235000  

6、联系邮箱: 1589009783@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信息:

  • 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瓯海片区基础配套工程(二期)——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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