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色东方集采中心溶剂回收机采购项目(二级)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zxyzj20241031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询比公告 询比编号:JCZXYZJ2024103101 询比名称: 中色东方集采中心溶剂回收机采购项目(二级) 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6 分 采购人: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 联系人:姚志军 联系方式:2099310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JCZXYZJ2024103101
序号*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制造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溶剂回 收机T250/H2 00/B225 PLC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49 分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6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有色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 电子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 资质要求:设备报价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 许可证。 报价要求:参与报价供应商需上传符合我司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正式报价单(PDF 格式),报价单内容包括:*交货期;*是否含 13%增值税;*是否含运费;*是否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是否含装卸费。上传不符合我司要求的报价单我司有权不予入围,望知悉。 *货物在未交付需方前所发生的一切有关环境、安全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付款方式:合同含税总价的付款按以下比例和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进行。 1、合同总价的 30% (¥ )预付,在收到卖方合同总金额 3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后 15 个 工作日内支付,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至合同货物到达买方工厂之日或其后止; 2、合同总价的 30% (¥ )在供方完成下列工作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1)供方完成合同中全套设备的制造/备货,并将全套设备(及设备相关资料)发运至 需方现场; (2)供方向需方出具《发货通知》,注明发货日期、发货清单等发运信息,需方确认 到货数量无误,外包装完好; 3、合同总价的 30% (¥ )在合同设备终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 15 个工 作日内支付。供方收到此笔货款后当月开具整体设备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 13%)。 4、合同总价的 10% ( )作为质保金,在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设备运行正常,在质保 期( )过后一个月内付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质保金的支付根据质保期顺延。 5、上述付款条件(包括银行银行预付款保函)为一般约束性条款,如遇特殊情况,可 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质量要求:报价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标及相关质量标准。如我司有特殊技术要求,应按我司技术要求提供产品报价。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 (电子签章)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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