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港大桥工程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309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港大桥工程根据珠海市公路局关于委托金港大桥前期工作代建任务的函(珠路函〔2019〕90号),项目业主为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金港大桥工程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金港大桥是连接金湾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桥梁通道,起于与高栏港快线的衔接立交,向东跨越东大堤与鸡啼门航道,终点设互通与机场西路衔接,全长约6.26km。金港大桥按城市快速路规模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本工程预估投资额约30.9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3.93亿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如需实施唯一性论证,则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列)、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评审结束后10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林地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具有1项类似业绩(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五个专题)(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为准,并按该文件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肆仟元整,小写:¥644000.00元。其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04900.00元)、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44900.00元)、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44900.00元)、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249300.00元)。
4.2评标办法:总价最低价法,任一项超出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9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17 时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本招标项目金港大桥工程根据珠海市公路局关于委托金港大桥前期工作代建任务的函(珠路函〔2019〕90号),项目业主为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金港大桥工程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一)项目概况:金港大桥是连接金湾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桥梁通道,起于与高栏港快线的衔接立交,向东跨越东大堤与鸡啼门航道,终点设互通与机场西路衔接,全长约6.26km。金港大桥按城市快速路规模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本工程预估投资额约30.9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3.93亿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如需实施唯一性论证,则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列)、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评审结束后10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林地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具有1项类似业绩(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五个专题)(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为准,并按该文件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肆仟元整,小写:¥644000.00元。其中: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采伐设计(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04900.00元)、周边红树林影响评估论证(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44900.00元)、森林公园唯一性论证(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144900.00元)、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和经营范围调整(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249300.00元)。
4.2评标办法:总价最低价法,任一项超出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8时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9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17 时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9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一号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松
电 话: 15819471821
电子邮件: 892934397@qq.com
2024 年 5 月 22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名称 | 金港大桥工程林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报名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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