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MC2017-20)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中心卫生院的确定,被邀请单位如下:
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筑公司
中冶隆舜(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境界装饰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五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矿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请被邀请单位,按投标邀请书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附件1投标邀请书
附件2确认通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8日
附件1
投标邀请书
公司:(被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7-20(招标编号 )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701167229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MC2017-20(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
规模:小型修缮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10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75197.51元
其中: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667247.71元;
措施项目合价为:79848.8元
其他项目合价为:0元
规费合计为:41369.72元
税金的合价为:86731.28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106室 携带确认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1日9:30分,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凡是已向本中心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中心卫生院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雁翅村
联系人:张志哲 联系电话:010-618302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联 系 人: 张芬 、任红兵 电 话: 010-69828192
传 真: 010-61805154 邮 编: 10230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营业部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2017年 5月8日
附件2:
确认通知
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于2017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2017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大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工程的通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