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WZB1-2021074)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1.9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wzb1-2021074
预算金额71.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玲玲022-601211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6
公告正文

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WZB1-2021074)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06 19:16:20 安装信息网
所属区域: 天津-东丽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8.05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市海河医院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编号:RWZB1-2021074)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1-202107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1074
项目名称:天津海河医院四期配套工程锅炉改造及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1.9567万元
最高限价:71.956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1.9567 71.9567 民用锅炉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到货及安装验收完毕,且具备使用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有效期内)。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4、锅炉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5、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到 2021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联系方式:5883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联系方式:022-6012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玲
电 话:022-60121166-803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关键字:锅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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