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标的1:玻璃绝缘子、标的2:合成绝缘子、标的3:“高压危险”警示牌、标的4:35kV-220kV避雷器)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21109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502436696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133526440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标的1:玻璃绝缘子、标的2:合成绝缘子、标的3:“高压危险”警示牌、标的4:35kV-220kV避雷器)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M2022110928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标的1:玻璃绝缘子、标的2:合成绝缘子、标的3:“高压危险”警示牌、标的4:35kV-220kV避雷器)公开询价采购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标的1:玻璃绝缘子、标的2:合成绝缘子、标的3:“高压危险”警示牌、标的4:35kV-220kV避雷器)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3.采购模式:公开询价采购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采购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7.项目类别:物资类

8.采购方式:独立框架采购

9.报价方式:费率法

10.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

1)框架协议期内

a.成交单位实际服务量达到成交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框架协议。

b.成交单位实际服务量未达到预估金额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成交单位在框架协议期内的实际服务量超过预估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可延长该成交单位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b.成交单位在框架协议期间或延长期间实际服务量达到预估金额的12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成交单位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物资品类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最高限价

(元)

供货时间

报价保证金

元)

1

工程物资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采购(标的1:玻璃绝缘子)

DF-W-22-11-1-12-1

235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

2

2

工程物资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采购(标的2合成缘子)

DF-W-22-11-1-12-2

4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不收取

3

工程物资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采购(标的3:“高压危险”警示牌)

DF-W-22-11-1-12-3

3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不收取

4

工程物资

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主网设备材料框架采购(标的4:35kV-220kV避雷器)

DF-W-22-11-1-12-4

12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不收取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玻璃绝缘子合成缘子“高压危险”警示牌、35kV-220kV避雷器物资一批,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项目划分4个标的

标的1:成交2名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60%:40%。

标的2:成交1名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100%。

标的3::成交1名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100%。

标的4:成交2名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60%:4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通过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相应物资类别资质备案(如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同时进行备案,详见“业务咨询方式”)。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平台(ecsg.com.cn)上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6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为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要求是南网的合格供应商,经销商要有其授权,授权的厂家是南网的合格供应商并提供授权供应商的“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入库合格证明

DF-W-22-11-1-12-1

DF-W-22-11-1-12-2

DF-W-22-11-1-12-3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询价文件获取渠道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报价。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1100900分00秒2022年111317时00分00秒,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资格要求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5.1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应标,响应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完成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文件上传。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经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2年11100900分00秒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17090000秒

5.3 重要提醒:报价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报价人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报价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的IP地址、报价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报价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报价文件。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1170900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报价,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启报价的方式。

七、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郭工/但工

联系电话:13352644007/1508930135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50号锦城大厦604

供应商备案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502436696

邮箱:hongye_gys@163.com

八、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投诉的机构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监审部

联系电话:0752-8855968

电子邮箱:dljcjb@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角埔前街二巷12号

邮政编码:516001

(三)、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活动或报价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四)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报价有异议的,应在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响应供应商,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10

附件1:DF-W-22-11-1-12-1 HY 报价明细表

附件2:DF-W-22-11-1-12-2HY 报价明细表

附件3:DF-W-22-11-1-12-3HY 报价明细表

附件4:DF-W-22-11-1-12-4HY 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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