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20122401132
预算金额44.9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20122401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1224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49236.37
 合计金额小写: 449236.37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肆万玖仟贰佰叁拾陆元叁角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因财务系统原因或无法抗拒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3-01 —— 2022-02-28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长郡外国语实验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内容:

1、学校公共场所(含室外公共区域、教学楼公共场地、科技楼公共场地及功能室、公寓一楼公共场地及功能室、公寓六楼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大报告厅、办公楼及各功能室、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地下车库、除公寓宿舍外校内所有卫生间等)的卫生保洁和垃圾分类及清运;

2、维修、水电保障、机电设备运行、管道疏通;

3、绿化;

4、搬运、大型活动及会议场地布置;

5、室内场所消毒、疫情期间消毒防疫;

6、生态环境治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440.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402010182800005054)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基本服务要求及标准

1.1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1.2人员基本配置:项目经理1人,办公室文员1人水电工1人维修工1人保洁员5人勤杂工1人绿化工1人。

1.3资质: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1.4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健全、处置及时。

1.5服务人员着装等行为规范要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识,行为规范,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

1.6值班要求:设有服务中心,24小时有人留守值班。

2、校园保洁服务要求及标准

2.1按垃圾分类标准摆放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桶内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运。

2.2校区道路、停车场、绿地等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并保洁;广场区域即时清扫并保洁;教学楼卫生间每半天清扫一次;楼道每日至少清扫拖洗一次并保洁;楼梯扶手每天擦洗;公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路灯、道路灯每月清洁一次;及时消除校内主要道路积水;空置房每周通风、除尘一次。

2.3校区内公共雨水、污水管道每学期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二次供水箱每半年清洗一次并进行检查,确保水质符合卫生要求;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2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定期检查卫生间的排水系统,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2.4完成迎宾、会务、迎检、迎新、考试、运动会等其他突击性卫生清扫、清运、场地布置工作。

3、校园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3.1绿化工有从事园林维护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3.2按照国家绿化三级养护质量标准为学校提供绿化养护服务,每天做好校园内园林植物的维护、浇水、修剪工作,定期清除杂草、杂物并杀虫。

3.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无枯枝,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建筑物、交通之间的矛盾。

3.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学校重大活动、国家重大节日庆祝日前后、恶劣天气后进行突击清理。

3.5栏杆、园路、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3.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

3.7行道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

4、维修维护服务要求及标准

4.1每月对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部分、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4.2每日巡查一次楼梯通道、安全护栏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3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

4.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维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在工程、设施设备的保修期内,其保修工作由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负责,乙方需要适时跟进维修保养进度,做好设备供应商维修管理及记录。属于需要更新改造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请专业人员决定维修方案,组织实施。

4.5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泡、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4.6路灯、楼道灯、楼梯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7保证历次考试与重大校园活动时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8机电维修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在校内值班,急修时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并有完整的维修记录。

5、生态环境治理服务要求及标准

5.1整个校园及食堂的有害鼠类的灭杀。

5.2 下水道、废物堆鼠体的检查与后续消毒(避免病菌二次传播)。

5.3 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的蟑螂的灭杀。

5.4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下水道、污水沟及校园其他区域生态灭蚊灭蝇。

5.5有害蚁类(白蚁、红火蚁、小黄家蚁等等)的灭杀。

5.6校园区域内的草坪的千足虫、蜱虫、蜈蚣等有害虫的灭杀。

5.7 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施工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通知甲方,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污染,使用药物,在甲方单位内的杀灭工作必需使用国家许可的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剂和灭鼠剂,如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氰酯等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不得使用剧毒农药,不能影响甲方单位内外环境和正常教学工作。

5.8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蚂蚁防治管理规定》甲方校园区域白蚂蚁防治由乙方进行,在防治范围和服务期内不再发生白蚂蚁危害情况。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如发现蚁害,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随时防治,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

6、消毒防疫服务要求及标准

6.1卫生间每天消毒、室内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6.2疫情期间按防疫要求进行校园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6.3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施工时需要防护的部分,应通知甲方,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污染,需要使用药物时必需使用无毒、环保生态的药物,不得使用剧毒药,不能影响甲方单位内外环境和正常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对乙方在校区内按双方约定的各项维护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乙方返工至达到质量标准。

1.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中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1.3为乙方进驻人员免费提供适当办公场地。

1.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1.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6积极采纳乙方对校区保洁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投诉。

1.7要求师生遵守校区内制度,共同维护校区内环境卫生,爱护校区花草树木、公共设施设备。

2、乙方权利义务

2.1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与完善建议。

2.2乙方人员要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教育员工爱护校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节约各种维护材料。

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发现校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2.4乙方应加强管理,督促员工作业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2.5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在不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

2.6乙方须加强与甲方沟通与协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了解和熟悉校内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和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利用本物业的一切条件,支持和配合甲方的工作。

2.7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自觉接受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7.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在一周内整改不到位时,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向对方给予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3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天心区黑石铺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1009
法定代理人: 刘虹 法定代理人: 曾峥
委托代理人: 胡四喜 委托代理人: 粟灿成
电话: 0731-85265369 电话: 0731-86884460
传真: 0731-85265369 传真: 0731-8688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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