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中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安市中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将所需材料发送至3226895335@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2DASZYY0208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21125]-0201号
项目名称:大安市中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80.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80.5万元。
采购需求: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X射线造影剂注射装置、药品冷藏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大安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1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3226895335@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946560860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嘉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域支行
账 号:157252292164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3售价:采购文件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3.4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0000元。
七、公示媒介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大安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大安市
联系人:邱占全
联系方式:15143653999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广场2099号伟峰东第11号楼2305室
联系人:王家乐
电话:18946560860
8.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家乐
联系电话:18946560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