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西安市碑林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TF-202311092
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西安市碑林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7.0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西安市碑林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7.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7.0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7.05 | 637.0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30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西安市碑林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5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至 2023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4、开标形式: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操作说明详见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其他事项
(1)获取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 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下载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指南》。
(3)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南院门27号
联系方式:029-89625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联系方式:029-8928443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李亚容、赵维
电话:029-89284433-605
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