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经授权,将从 2024年9月3日起,对“2024年四季度合同到期主要客站商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竞商人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
1.本项目是指2024年四季度合同到期主要客站商旅项目的招商。招商人邀请所有有意向的潜在竞商人参与本项目竞商。具体招商客站商旅点位如下:
包件号 |
所属站 |
招商点位 (场地编号) |
经营业态 |
面积 (平米) |
合同到期时间 |
1 |
南京南站 |
NJN-2F-VIP-04 |
商业VIP厅 |
140 |
2024.10.9 |
2 |
宁波站 |
NB-2F-VIP-02 |
商业VIP厅 |
120 |
2024.12.31 |
3 |
上海虹桥站 |
SHHQ-2F-VIP-S16MT |
商业VIP厅 |
115 |
2024.12.31 |
2.经营业态:
商业VIP厅:业态范围包括冠名服务、商旅出行、贵宾服务、实体(商品、形象)展示,可销售展示上铁文旅传媒集团指定文创产品。
3.竞商文件获取时间:
竞商人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9日期间下载招商文件(见附件),根据招商文件要求制作竞商文件。
4.竞商文件递交要求:
竞商人于2024年9月19日8:30-9:00将封装完成后的竞商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一份U盘,密封在一个大封袋内,竞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竞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至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105B室线下递交至招商人(不可邮寄)。递交竞商文件并缴纳竞商保证金的商家视为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公司本次《招商公告》和《招商文件》等所有条款。
5.竞商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商人于2024年9月19日9点至10时之前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报名,线上报名确认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网站注册信息核对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招商报名。
6.竞商保证金缴纳:
竞商人应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之前以其自身的名义向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竞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竞商文件的一部分,缴纳竞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并备注参与的项目招商编号: SL-2024-09-03。
从竞商人基本账户汇至招商单位指定的如下账户及账号(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商文件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
上海铁路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101081322799984 |
地址、电话 |
上海市秣陵路355号7幢301室 021-51236039 |
开户行及账号 |
工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1001215509096784647 |
7.招商评审时间及地点:
招商人于2024年9月19日10:00起在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2号楼进行评审。
8.竞商准入基本要求:
(1)由于商家原因导致履约项目提前中止的,该商家不得参加原项目本轮招商。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竞商人需具有符合经营业态的经营范围。
(3)竞商人身份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以下事项者不得参与竞商:招商人认为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争议事项和未决事项;竞商期间竞商人与招商人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竞商人存在拖欠招商人合同应付款项的情况(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7天内);以往经营活动中,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不诚信履约、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或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或在公司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不接受上铁文旅传媒集团ERP系统建设条件和电子商务条件等内容。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竞商,竞商人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竞商人在竞商材料中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
(6)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未纳入竞商人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竞商人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失信惩戒”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未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无效处理。
(7)对列入国铁集团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失信企业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竞商。已纳入12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招商项目和已纳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期内的竞商人,无本次招商项目竞商资格。对于被限制竞商人被举报并查实,变相参与竞商报名的惩罚措施:招商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其竞商资格,退还竞商保证金;招商结果公示阶段发现的,取消其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合同签订后装修阶段发现的,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8)既有合作商在积分周期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负面积分累计达到 15 分及以上禁止参加竞商。
9.其他事项:
1.招商人将就本项目与选定的中商人签署相应《铁路经营场所租赁和服务合同》,就合作期内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2.本项目招商底价在招商文件中公布。本项目所有包件经营合作期限均为3年(如合同履约正常,合同到期前3个月,由中商人申请,且经招商人批准,可按最后一年的商务条件(含年度递增率等)延续2年,中商人应在中商通知书(国铁招商平台)发布后1个月内,委派授权代表在招商人指定的下属单位按照其竞商报价金额等商务条件签署合同。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原经营商家中商继续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次日,既有到期商旅点位由新进中商人经营的合同起始日原则上为原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
3.本项目招商人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有需要,招商人会及时通知潜在竞商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4.本项目具体经营活动范围仅限于在指定商业VIP厅区域内开展,其他具体条款要求详见《招商文件》。
5.若后续公告内容发生改变,请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6.本公告解释权归招商人。
7.竞商人可从下述招商人处进一步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秦先生,电话: 021-512 24760
8.招商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国铁招商(网址:https://zs.95306.cn ) 、爱上铁公众、上铁文旅传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