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2023年公共文明引导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xy-2023-f4666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中鲲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兴旺010-519090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的委托,对“2023年公共文明引导项目”(比选编号:ZTXY-2023-F46667)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参加比选。
一、比选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比选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比选人联系人:李中鲲
比选人联系电话:010-67880389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孙兴旺、成志凯、周姗、鲁智慧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三、比选内容:
(一)比选内容:比选内容: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共文明引导活动方案》,2023年该项目拟采购服务内容为:
①提供不少于6个文明引导活动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参与度高、文明引领力强;
②根据具体活动要求和宣传需求做好相关视频制作、各类图文设计、物料制作、场地搭建等工作;
③根据活动方案保障现场活动的落地执行;
④对全年文明引导活动重要环节进行拍摄、音视频录制,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料留存;
⑤辅助做好文明引导活动专题报道等工作;
⑥其他为提升文明引导活动效果的物料保障或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比选人需求》。
(二)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合格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之外;
(二)参选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选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四)参选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参选资格均将被取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六、比选文件发售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携带任何资料;
(二)获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七、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八、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九、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5室。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23年10月12日
一、比选人名称: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比选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比选人联系人:李中鲲
比选人联系电话:010-67880389
二、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联系人:孙兴旺、成志凯、周姗、鲁智慧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三、比选内容:
(一)比选内容:比选内容: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共文明引导活动方案》,2023年该项目拟采购服务内容为:
①提供不少于6个文明引导活动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参与度高、文明引领力强;
②根据具体活动要求和宣传需求做好相关视频制作、各类图文设计、物料制作、场地搭建等工作;
③根据活动方案保障现场活动的落地执行;
④对全年文明引导活动重要环节进行拍摄、音视频录制,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料留存;
⑤辅助做好文明引导活动专题报道等工作;
⑥其他为提升文明引导活动效果的物料保障或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比选人需求》。
(二)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四、合格参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之外;
(二)参选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选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四)参选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参选资格均将被取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六、比选文件发售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无需携带任何资料;
(二)获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9室。
七、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八、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九、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5室。
十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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