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目
金额
728.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0-87
预算金额728.61万元
招标公司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王俊超
中标公司河南銎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鑫政徳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8.61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明15137719566
中标公司河南鑫德园林建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目
一、合同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0-87-A | ||||||||||||
二、合同名称: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西峡政采公开-2020-87 | ||||||||||||
四、项目名称: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 ||||||||||||
地址:西峡县伏牛路 | ||||||||||||
联系人:王俊超 | ||||||||||||
联系方式:69993657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鑫政徳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大型 | ||||||||||||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路2幢4单元9号 | ||||||||||||
联系人:刘明 | ||||||||||||
联系方式:15137719566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7286131.74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施工工期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一年,地点为西峡县产业集聚区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
||||||||||||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4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年2月9日 |
- 菌办道路和管网合同.pdf菌办道路和管网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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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日
口以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口日
口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峡县食用菌科硏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
且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西峡县产业集聚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峡县农业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0】1号
4.资金来源:县财政
5.工程内容:」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配套给排水、电气、热力管道工
稆,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D年12月15日。
工期: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实际开、竣工日期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4.1和1.1.4.2的规定。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柒佰贰拾捌万陆仟壹佰叁拾壹元柒角肆分(¥7286131.74元);
口日
口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蒋天宅。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问
本合同于_2020年11月4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口日
口以
本合同在_西峡县公路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卮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
发包人: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包人:河南鑫德园林建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址:西峽县伏牛西路_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
红星路2幢4单元9号
邮政编码:474500
邮政编码:455000
电话:0377-69661463电话:0372-5039566
传真:
传真:0372-5039666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安支行
账号:
账号:4105016051080000460
口日
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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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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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日
口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若有特殊要求,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书面明确。如果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
求高于或严于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的,因此增加
加的造价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影响的工期应予以顺延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招标已提供电子版,自行打印;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专
项施工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7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5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
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如果是
发送电子邮件,发送方应在发送当天电话通知接收方指定的接受人方查收并回复发送
万。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靳华芳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蒋天宇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陈世讲
10交通运输
口日
口以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雷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雷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
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边界约定:开工日期前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交底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
方另行确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
通用合同条款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1。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1,11.4执行。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清单中各个单项前后描述不一致或在不同单位工程中描述不一致而造成报价不
致的,按正确描述的单项价格统一执行;各单位工程中材料、机械、人工费价格不一致
的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按总价不变调整后的单价执行。其它按
通用合同软条款113执行。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靳华芳
联系电话:
69661463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讲行全面管理,负
责办理与工程相关的签章手续。
口日
口以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7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2约定内容,费
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临近的建筑及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
施,因施工或保护不当,措施不力而引发的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L。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7日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确定。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蒋天宇;
身份证号:411330198606240518;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18194331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建安B(2020)001361;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國q,com
通信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路2幢4单元9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遵照承包人《公司责任承包合同》及承包人相
关管理制度负责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合同等实施全面管理;(2)代表承包
人具体履行本合同文件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0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向发
口日
口以
包人支付违约金100天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费用,若未办理到位丞担
二切责任和损失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天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
√o。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000元。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除交纳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延迟拨款,承包人并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3承包人人员
3.3.Ⅰ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
知后7天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撒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
约金1000元。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3.4。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
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
元/天。
除执行以上规定外,还应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规定。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3.6。
3.7履约担保
口日
口以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方按双方商定形式在签订合同前
提交签订合同价的5%为履约担保。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同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1,详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
合同条款4.1。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陈世讲
职务:总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41007561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附19号汇元大厦409至41室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执行。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1)质量、进度工期、造价、付款等方面出现争议事项
(2)同时话用通用合同条款44规定_;
(3)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双方另行确定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回条数
5.3.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口日
口以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认真
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工程现场施工讨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的责任既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
担。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4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4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5。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6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
施工方案。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或合同签订合同后14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
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
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或合同签订合同后14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或合同签订合同后14
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或合同签订合同后14
天内。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口日
口以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开工前7天。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变更、施工中遇到不利物质条
件和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或监理人修改已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地方关系干扰、不可抗力、以及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情况。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毎逾期竣工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10%。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包括:遇到地下文
物、化石、地下管道、未引爆爆炸物、特殊岩层结构、有毒±壤、异常地下水位等;如
果发生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6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旦气温超过37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0摄氏度;
(2)雷电强降雨、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50.0mm的暴雨;
(3)大雪、冰、冰灾、龙卷风、6级以上大风、雾霾等,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4.2承包人釆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执行通用合同条款84.2。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
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_。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1
口日
口以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送项目当地县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送项目当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枃进行试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送项目当地县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94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1。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且
单价认定:②已标价工程量渣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回项目,但有类仪项且的,参照类似项
且的单价认定;③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的,按总价不变调整后的单价
执行;④如果工程量漬单中没有类仪项目的,依据相关工程变更资料、豫建标定【2016】
40号文、《河南省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顸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
程顸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顸算定额》HA1-31-2016及省市相关配
套政策组价,并接(1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200的惠比率进行结算,或国家最新
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5。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5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和金额为:如果发生,发包人与承包人另签协议。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8。
12
口日
口以
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材料价格以基准价格或施工同期南阳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的同期材料价格作为
参考。
材料单价涨幅及跌幅较大时,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
共同协商予以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
程师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12.3计量
12.3.1计量原贝
工程量计算规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3
口日
口以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已完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拨付区2程号m%胡2祖最2)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供一份。
成2程支2程如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暴计2支2程数7h
缺红满年好余为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4。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6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6。
12.5支付账户;按通用合同条款12,5执行。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
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5。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
同条款13.2.5。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5。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无_
14
口日
口以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厶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3.6.1执行
14.竣工结算
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实结算;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
算报告后30天内委托审计部门或评审中心对竣工决算进行一次审定,最终决算价款以
审计或评审结论为准,逾期视为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
14.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1。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1。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L。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
同条款14.4.2。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2。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
口日
口以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熟
2)3%的工程款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无。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结算合回价格
的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
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之规定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问:48小时。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
用合同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敖。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送,(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6
口日
口以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1。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2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洪水、龙卷
风、政府行为、持续3日气煴高于37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地震、雪灾、强降雨等。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1。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3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3。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8.7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至
口日
口以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
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_2种方式解决:
(1)向_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西峡县。人民法院起诉。
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按通用条款执行。
协议书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3:其它附件
18
口日
口以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
协商一致就西峡县食用菌科研中心院内道路和管网项且〔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
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问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
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_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中1、2、3、4、5、6及7条质量
保修期缴纳方式为:单项工程总造价的3%,质量保修期按约定时间到期后退还全部质
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
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口日
口以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三n
发包人:西峡县公路管理局
承包人:河南銎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
八
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藏其委托代理利
(签字)
营业执照代码
营业执照代码:914113231764805388
地址:伏牛西路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
红星路2幢4单元9号
邮政编码:474500
邮政编码:455000
电话:0377-69661463电话:0372-508966
传真:
传真:0377-5039666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安支行
账
账号:41
050160510800000460
2
口日
口以
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备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汪
职务姓名职称
证书
名称/级别
养老
证号
专业保险
项目
经理蒋天宇
注册证/级建
造师豫24194313市政已缴纳
技术
负责人李贵琴工程师|职称证中级C0907215090082市政已缴纳
考核
豫建安C(2015)
市政已缴纳
证书
0690003
安全员李振伟助工
岗位
H411500010政已缴纳
证书
施工员刘雪玲
岗位
41171040002081市政已缴纳
证书
质量员李楠
岗位
41171090101072市政已缴纳
证书
岗位
材料员李利军
4115l100617市政已缴纳
证书
岗位
资料员刘军彦
411511400499市政已缴纳
证书
建筑
岗位
造价员|常启立
豫060083装已缴纳
证书
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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