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图码联侦感知源建设整体租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53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322202100201
预算金额538.9万元
招标公司富顺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斯然0813-721881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图码联侦感知源建设整体租赁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18 10:34

一、项目编号
510322202100201
二、项目名称
富顺县公安局图码联侦感知源建设整体租赁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9号
中标(成交)金额 5389000.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富顺县公安局图码联侦感知源建设整体租赁项目参考省厅的《全省人脸系统联网应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同时遵循国家标准《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和《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GA/T 1400-2017),在富顺县城区建设图码联侦感知源项目。 服务要求:(1)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杆体、光纤链路不限于本次项目使用,在合同期内根据公安机关要求,项目服务方无条件同意承租方安装或接入其它公安机关所要求的设备。(2)需要利用旧杆体的,中标人应当自行负责协调工作以及相关费用。(3)所有设备的接电要求必须从市政配电箱规范引电。未按要求引电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不支付该点位的租赁服务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负责。(4)本项目建设中如需向城管、住建、园林等相关部门申请获得许可后才能施工的事宜,一律由施工方自行办理审批手续或协调工作。(5)租赁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采购人享有总点位免费搬迁权;采购人如有点位搬迁需求,中标人应当执行并承担搬迁所需的一切费用;租赁服务期(3年)满后,所有杆体、前端、后端系统及设备所属权归采购人。(6)中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安全责任全权由中标人自行负责。(7)须承诺对采购人的监控信息内容保密,承担在系统服务、网络租赁服务、运行维护等工作中的保密义务,涉及到的相关监控工作信息内容终身保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泄密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服务时间: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林权(业主) 李东 李武学 王俊英 郭逢村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0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富政采招(2022)2号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富顺县公安局
地址: 富顺县东湖镇南环路493号
联系方式: 0813-4703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富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09号县政务服务综合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 0813-721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斯然
电话: 1399003461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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