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数字孪生安全监控感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zc-zb-202306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仁杰025-83581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水利部数字孪生安全监控感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ZB-2023061
项目名称:水利部数字孪生安全监控感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
预算金额:47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建设,内容如下:综合数据库;综合信息展现;监测信息管理;监测工作监督;应急辅助支持;移动App;业务应用支撑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
方式:投标人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料提交齐全后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5集中考察或答疑:自行考察;
6.6开标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6.8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5-85828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联系方式:何仁杰、025-83581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83581356
水利部数字孪生安全监控感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ZB-2023061
项目名称:水利部数字孪生安全监控感知预警能力建设项目(一期)——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
预算金额:47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部级小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系统建设,内容如下:综合数据库;综合信息展现;监测信息管理;监测工作监督;应急辅助支持;移动App;业务应用支撑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
方式:投标人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资料提交齐全后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5集中考察或答疑:自行考察;
6.6开标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7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6.8本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25-85828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附楼(原江虞宾馆)3-4楼
联系方式:何仁杰、025-83581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仁杰
电 话: 025-835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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