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的询价公告(二次)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mzd2024-15-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2-227524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雍圣甫187996543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09
公告正文

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的询价公告(二次)

2024年09月04日 19: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9: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圣甫
项目联系电话18799654321
采购单位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南路45号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227524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润泽园西门11号楼商铺4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99654321

    项目概况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MZD2024-15-01  

    项目名称: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2024年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机组设备(保障供暖面积3000平方米)和上马崖派出所更换安装电锅炉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青年南路45号哈密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02-2275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大道润泽园西门11号楼商铺401-1

联系方式:18799654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圣甫

电 话:18799654321






附件信息:

  • HMZD2024-15、哈密边境管理支队乌拉台派出所采购空气源热泵(空气能)机组设备项目询价文件(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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