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叶城县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wjh(gk)-2020-00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加国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乐18690827314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9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WJH(GK)-2020-006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叶城县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项目12260000密封式垃圾箱180个、铲雪滚扫机2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2套详细数量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商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身份证原件、); 4.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5-072020-05-12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3楼)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商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身份证原件、); 4.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尚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审计报告或2019年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投标单位(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行贿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29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喀什地区工程交易中心叶城县分中心(叶城县纬三路)

八、 开标时间: 2020-05-29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喀什地区工程交易中心叶城县分中心(叶城县纬三路)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叶城县新建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项目40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兵团分行营业室 30783201040007954企业账户公对公转账、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乐

联系电话: 18690827314

传真: 0998-2987777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团结路168号(原夏马勒巴格乡八村)1幢2层

2、采购人名称: 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加国

联系电话: 0998-7298655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叶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建军

监督投诉电话: 0998-7296621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 叶城县新建垃圾中转站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docx

    1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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