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审判业务数据线路租用和通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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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302000054 | ||||||||||
项目名称:开发区法院审判业务数据线路租用和通信服务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103.662万元 | ||||||||||
最高限价:103.662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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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0个月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新码”或“五证合一新码”)参加磋商;2.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3月24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30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自行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必须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投标备案,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磋商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供应商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2023年4月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磋商,各供应商无需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磋商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磋商结束。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市区大渡河路257号 | ||||||||||
联系方式:0546-6087826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市垦利县(区)景苑路10号乐安金融大厦707室 | ||||||||||
联系方式:0546-218115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方式:0546-2181158 |
附件:
20230323磋商文件定稿开发区法院审判业务数据专线租用和通信服务.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20230323磋商文件定稿开发区法院审判业务数据专线租用和通信服务.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