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小型消防站建设车辆采购招标公告(SZHR2023-GS-G-003)
发布时间:2023-12-15 16: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小型消防站建设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8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R2023-GS-G-003号
2、项目名称:小型消防站建设车辆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圆整(小写:¥2700000.00),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其中第一标段:86万;第二标段:154万;第三标段:30万。
4、采购清单:
标段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参数 |
1 | 电动消防车 | 2 | 台套 | 86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小型城市主战消防车 | 3 | 台套 | 154 | |
3 | 二轮消防灭火摩托车 | 2 | 台套 | 30 | |
四轮全地形摩托车 | 1 | 台套 |
注: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考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按标段号顺序进行开评标工作,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已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下一个标段的评审。
5、交货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指定地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3.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咨询电话:13914088964。
3.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电话:4006776800,客服QQ:3269174593、3064437102、2296439417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各投标单位的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将做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现场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投标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4年1月8日下午13点00分-13点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6、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
电 话:0512-6872552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平江万达广场B幢1905
联系电话:0512-65125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婷、夏莉琴、卢翊炆、张爱敏
电话:0512-65125118、 13338701718
苏州和融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