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及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及审核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CG-028
三、项目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刘胜亚
四、项目联系电话:0851-8679343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规定,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及审核服务下浮60%。
报价原则为: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中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相应档次费率为计费标准,结合自报优惠下浮率进行计算。最终的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建安工程费用作为基数,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此报价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报优惠下浮率,所报下浮率包含本次咨询服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次咨询服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按上述报价原则确定的收费标准乘以(1-优惠下浮率)计算。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名单中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 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获取文件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6号(电话:0851-86793430)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10时00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1号,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1号
十二、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业主单位)、贵阳通源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2栋
联系人:陈鹏桦
联系电话:0851-8675408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6号
项目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刘胜亚
联系电话:0851-86793430
二、项目编号:2023-CG-028
三、项目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刘胜亚
四、项目联系电话:0851-8679343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 | 服务内容及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及审核服务 | 项 | 1 | 完成贵阳市精神病医院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单位现场已实施部分的结算审核服务及施工单位现场未实施部分阶段的造价控制咨询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本项目造价控制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2)施工准备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对预算与概算偏差进行分析对比,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调概工作。 (3)招投标阶段:对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文件条款合法合规、全面准确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配合对涉及造价相关的条款进行招标答疑。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对不平衡报价调整提出建议。 (4)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5)施工阶段:参与施工图会审并提出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建设管理单位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工程进度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中期计量进行审核。承担合同约定《造价信息》缺项材料或新型材料、设备、设备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咨询工作,出具书面询价咨询报告。查勘施工现场并进行必要的取证,保存真实完整的过程资料;做好隐蔽工程查勘和验收,以及资料留存。对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单价、施工索赔等进行审核。 (6)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后续服务阶段的结算审核、指标分析、评估报告、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7)勘察、设计、监理的费用结算等。 (8)对本项目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收集、审核和建立档案及管理;根据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对本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对比,编制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9)出具完整审计报告且完成项目与当地审计部门的对接等工作。 (10)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做系统总结和报告。 本工作内容未明确的其他内容以项目涉及政府的全过程造价跟踪管理相关办法为准,无相关管理办法的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文规定,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及审核服务下浮60%。
报价原则为: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12】86号)中附件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相应档次费率为计费标准,结合自报优惠下浮率进行计算。最终的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建安工程费用作为基数,按照中标下浮率进行计算。
此报价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报优惠下浮率,所报下浮率包含本次咨询服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次咨询服务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按上述报价原则确定的收费标准乘以(1-优惠下浮率)计算。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2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承接业务的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名单中自愿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 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获取文件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6号(电话:0851-86793430)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九、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10时00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1号,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10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1号
十二、采购人名称:贵阳市精神病医院(业主单位)、贵阳通源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2栋
联系人:陈鹏桦
联系电话:0851-8675408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2楼16号
项目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刘胜亚
联系电话:0851-867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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