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30]HJZB[GK]2022001的全域数字农业项目2021年建宁县智慧种业示范基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299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2021年建宁县智慧种业示范基地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1(项)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3856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伍万陆仟元整(¥385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期项目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维护周期为建设期完成验收合格后进入维护期,软硬件维护期60个月;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系统的开发、软、硬件建设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服务,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及验收申请报告,在项目验收时中标人需要提供运营服务报告。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如果验收不通过或不能确认,中标人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修正或补充完整,直至验收合格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一式叁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原件)。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扣除运营费用(运营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5%(含每年云服务租赁费用))总价款的30%;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 |
2 | 55 | 项目初验合格后,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扣除运营费用(运营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5%(含每年云服务租赁费用))总价款的55%;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 |
3 | 15 | 经终验合格后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扣除运营费用(运营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的15%(含每年云服务租赁费用))总价款的15%;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经终验合格后正常使用5年内支付相关运营服务费(含每年云服务租赁费用)。每满1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3%,中标人需提供同等金额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方在本次所采购的系统正式运行后,有管理和保障好各系统正常运行的义务,同时不得将采购方的数据库及相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采购方可追究中标方相关法律责任。 10.2、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交付采购人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0.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10.3在服务期内,中标人所服务的平台如发生网络安全问题,确认为中标人失误造成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中标人必须在8小时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进行整改与补救。如确认非中标人失误造成的,中标人应进行安全事件紧急响应。 10.4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安全服务,如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时间逾期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安装调试 14.1.1中标方应在标的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方提供安装进度计划表及需采购方配合的事项。 14.1.2中标方应负责将标的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直至验收合格。 14.1.3项目实施过程前,应事先通知采购方,经同意后再进行实施。 14.1.4中标方在制作、运输、安装、布线及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实施规范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可靠。 14.1.5中标方应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施部署。 14.1.6中标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破坏环境,否则由中标方负全责。 14.1.7中标方必须加强制作、运输及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在此过程中,如因中标方原因导致的双方及第三方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均由中标方负全责。 14.1.8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成品产生破坏,中标供应商要负责修补复原。 14.1.9在安装、调试完毕以后,采购人会组织专业技术员对系统进行试加工,如存在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重新进行调试,直到专业技术员签字,安装、调试才算结束。 14.1.10安装费、质保期内上门服务费已在报价内。 14.2、服务要求 14.2.1服务团队 运营服务期内,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人的技术工程师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在确认后,应在3日内更换成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工程师。 14.2.2文档要求 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运营服务方案,在运营项目调研、实施及验收的三个阶段分别输出对应的标准化过程文档,并在运营项目结束后统一装订移交给采购人。年终提供运营总结报告,总结各项运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描述和分析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14.2.3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对运营项目的相关文件以及采购人内部资料、技术文档、信息和数据予以保密,确保不会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运营项目的任何内容。 14.2.4其它要求 需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运营管理制度,对平台的应用系统和日常运行工作、安全问题、日常巡检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14.3项目培训要求 培训应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从项目准备、研发到项目运行的全过程。需要提供以下几方面关于培训的描述: 14.3.1培训要求 中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同类课程的教学经验和应用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材料;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名额。 14.3.2培训方式 包括课堂讲解、上机操作和实际工作的参与。 14.3.3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描述 中标人进行的培训工作包括了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制度的制定、培训开发、培训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估,及时监控培训效果,保证培训课程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在软件运行(含试运行)的各个阶段相应的培训内容描述,培训阶段安排包括:软件的使用和维护、扩展培训、定期安全评估、性能优化、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软件分析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和系统使用人员培训。中标人应组织不少于3场次以上的针对各部门用户的培训。 14.3.4培训费用 所有培训所需的费用均计入在合同总价中。 14.4售后服务 14.4.1、中标人应承诺对此次采购的标的质量保修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后5年。从验收之日起进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为5年,保修范围包括提供所有系统和安装调试服务;软件保修期为系统终验收合格开始运行5年内免费维护升级。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由中标人负责保修。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须免费对标的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 14.4.2、提供完善的说明文档,如系统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及系统接口说明文档等。 14.4.3、中标人应承诺根据采购人相关业务运作的规律有计划地制定服务保障体系,应按照本采购项目提供售后服务。 14.4.4、维保期内运行服务内容 1)售后维护服务,实行走访、现场或远程维护:定期维护的时间区间、周期和详细规划。 2)重大事项的即时响应:系统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以及应用系统问题而影响采购人紧急业务时,响应的情况描述,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至少应能保证5×8小时服务,24小时内及时响应。 3)服务请求的方式:在采购人需要提供服务(包括即时的和非即时的)时,能够与中标人联系沟通的方式描述,应包括:服务热线电话和联系人、联系单位信息、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服务网站。 4)服务请求的流程: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支持或维护请求处理流程的流程图和详细描述。 5)中标人通过系统阶段验收后,应提供如下维护保障工作: a、故障修复维护技术支持:指系统发生突发性故障后,追查故障原因,并予排除修改的工作。 b、升级服务技术支持:在保修期内,如遇软件系统版本或内核升级,中标人有义务通知采购方,7天内调配有关技术人员远程或至现场进行免费升级支持和培训,并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c、定期走访技术支持:中标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对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巡访。了解用户的系统使用情况,及时为用户解决技术问题。包括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由技术人员进行远程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d、人员技术指导:中标人应对采购人以下人员进行产品使用技术指导,包括:①系统管理人员技术指导。②系统维护人员技术指导。③系统使用人员技术指导。 14.4.5质保期后运行服务内容 售后维护服务,定期走访或实行远程维护:收费服务的时间区间、周期、费用和详细规划,规划包括:方式、人员和详细的维护内容。 重大事项的即时响应: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 系统升级:针对于系统平台的升级计划,包括:正式投放市场时间、升级内容、针对本项目的升级方式、升级运行保障、费用和升级后培训等。 14.4.6、运行服务的档案 运行服务的详细记载,可以用于分析总结。 14.5、项目建设验收 14.5.1、初验 中标人应对各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中标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初验工作。 14.5.2、试运行 初验合格后系统转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 14.5.3、终验 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提出终验申请,采购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终验工作。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进行系统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问题,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无条件调测系统直至系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4.5.4、终验合格后平台正常使用,提供60个月质保期。终验合格后5年内每满1年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售 后服务无质量问题的当前确认工作。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售 后服务条款进行确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现售 后服务问题,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要求完成售 后服务工作。 14.5.5、验收报告一式叁份,采购方、中标人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原件)。 14.6、服务考核要求 针对本项目的运营服务内容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标准采用单项评分制的方式执行,每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按服务内容细项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作为每年服务费支付的依据。 考评指标 二级指标 内容 评分指标 分值 运维团队 驻点人员情况 需提供驻点人员1人,驻点人员业务能力应满足需要,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每年定期开展服务,应提供6次以上服务佐证资料。 未及时提供驻点人员不得分,驻点人员能力不足扣5分,未经同意擅自更换人员一次扣2分,少提供佐证资料一次扣1分。 10 服务响应情况 各类运营需求的响应情况。 1小时内无响应每次扣1分。 10 平台支撑系统运营服务 故障处理服务 平台中所有支撑系统及网站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故障恢复,必须做到及时响应,故障恢复原则上不得超过1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1小时内处理的,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将需处置的预计时长与业主沟通,经业主同意后适当延长处置时间。 未与业主沟通,1小时内无法恢复故障每次扣1分,延长1小时后仍无法及时排除故障扣2分。 10 安全问题技术支持服务 对平台相关安全问题提供漏洞修复、安全加固等服务情况,平台所涉及服务器的系统配置、漏洞处理及安全软件安装情况;网站安全测评配合情况。 无合理理由,未完成加固每次扣3分。 15 用户维护和管理 统一技术平台用户相关账号维护和管理情况。 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每次扣2分 10 日常巡检服务 定期对所有服务器、应用系统进行稳 定 性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未巡检每次扣0.5分(未记录视为未巡检) 5 服务满意度 — 平台用户对运维服务的满意情况 对业主及部门用户做满意度测评共20份,不满意每份扣1分。 20 二 服务效率20分,服务人员失误导致重大故障,每次扣5分。 20 总计 100 每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90分以上为优秀,支付当年度金额100%;75-90分为良好,支付当年度金额85%;60-75分为合格,支付当年度金额70%;60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年度金额2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所载明的双方地址即为双方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发生地址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收到通知的一方按照送达地址向对方邮寄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一切文件,自邮寄之日的次日起即视为已经送达到对方。 。
甲方: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乙方: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住所: | 建宁县濉溪镇金钩山10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九层 |
单位负责人: | 黄银才 | 单位负责人: | 李惟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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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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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8-3982085 |
联系方法: | 1860591870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23229600338132 |
签订地点: 建宁县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