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采购设备为宁乡高新区废水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配套设备,该项目是由采购人为解决宁乡高新区企业高盐工业废水处理需求而投资建设。采用MVR蒸发结晶和反渗透技术,将上游企业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前驱体)所产生的,经脱氨、浓缩后的合成废水(主要溶质为11%硫酸钠)蒸发、过滤后,形成纯水回用于邦普循环。在MVR蒸发过程中,废水不断浓缩至饱和状态的浓液,无法继续蒸发,影响产能,拟通过本次采购的设备,将浓液完全蒸发处理,并将蒸发后的残渣回收。
二、相关标准: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标准
1.原料参数
待干化物料名称:硫酸钠饱和溶液
处理量:不低于500Kg/h
进料温度:≈95℃
固含量:30%,2%固体结晶
COD:5000ppm,物料接触面的材质不能低于2205
2.出料要求
干化后含水量:≤5%
3.过程能耗要求
蒸气单耗量:<1.5t蒸气/t水(蒸汽压力:0.7MPa)
4.设备要求
(1)主体干燥机滚筒、原物料进出和排液装置(安装位置在3F,约15m高)、产品输送装置、附属压力调节器等仪器仪表齐全,自动化程度高。
(2)采用下浸式滚筒,外壁光滑,刮刀和滚筒间隙可调。
(3)主体干化机采取全封闭结构,内部连接螺丝做防松动、防脱落处理。物料进口有大颗粒过滤装置,防止金属杂质进入。
(4)动力设备采用380V,50HZ的三相电机(一级能效)。
(5)需要配一个10立方米的储罐,带保温、自加热,用于存储富集液。
(6)设备运转所需的工业管道、电气、自控等配套设施接入、调试。
(7)向采购人提供设备随机资料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资料。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低于以上参数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服务地点为宁乡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技术规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标准
1.原料参数
待干化物料名称:硫酸钠饱和溶液
处理量:不低于500Kg/h
进料温度:≈95℃
固含量:30%,2%固体结晶
COD:5000ppm,物料接触面的材质不能低于2205
2.出料要求
干化后含水量:≤5%
3.过程能耗要求
蒸气单耗量:<1.5t蒸气/t水(蒸汽压力:0.7MPa)
4.设备要求
(1)主体干燥机滚筒、原物料进出和排液装置(安装位置在3F,约15m高)、产品输送装置、附属压力调节器等仪器仪表齐全,自动化程度高。
(2)采用下浸式滚筒,外壁光滑,刮刀和滚筒间隙可调。
(3)主体干化机采取全封闭结构,内部连接螺丝做防松动、防脱落处理。物料进口有大颗粒过滤装置,防止金属杂质进入。
(4)动力设备采用380V,50HZ的三相电机(一级能效)。
(5)需要配一个10立方米的储罐,带保温、自加热,用于存储富集液。
(6)设备运转所需的工业管道、电气、自控等配套设施接入、调试。
(7)向采购人提供设备随机资料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资料。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低于以上参数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服务地点为宁乡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质量保证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成交人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5.在交货前,成交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6.整体项目质保壹年,核心设备三年(易损件除外),成交人在设备移交时向采购人免费提供一套易损件备件并提供全免费维护,维保且报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为24小时以内。
7.成交人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采用一般验收程序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成交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安装维护服务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投标人,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二、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宁乡金锂邦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设备到货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设备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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