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1.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05270051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倩0731-87858779
中标公司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02万元
中标联系人胡华国
公告正文
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XCG-202205270051
二、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城郊乡茆田村(和美华庭10栋101-102号) | 71023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谈判文件执行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永忠(组长)、郑小华、杨关平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10239.00元 |
2 | 湖南春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38000.00元 |
3 | 宁乡县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7999.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湖南春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符合招标要求、有一定经验 |
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招标要求、有一定经验 | / |
宁乡县加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符合招标要求、有一定经验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联系人:姜先生 |
电 话:0731-87881813 |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494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倩 |
电 话:0731-87858779 |
地 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竞争性谈判文件(6.9审).docx竞争性谈判文件(6.9审).docx
- 报价表.pdf报价表.pdf
- 推荐意见书.pdf推荐意见书.pdf
- 成交通知书.docx成交通知书.docx
2022 年6 月16 日
采购人: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代理编号:MR-2022-0504CG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5270051采购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4第一章谈判邀请4目录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6七、询问及质疑5六、确认5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5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5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
一、说明12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12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谈判须知8附件:确认通知7九、其它补充事宜6
七、政府采购政策2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2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三、响应文件14二、谈判文件13
2.合同金额291.项目信息29第一节合同协议书29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6第三章采购需求...........................................................................................26八、其他规定25
8.合同份数307.合同生效306.组成合同的文件30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304.付款29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9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3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37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36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32
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41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41件5-1报价表40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4-1保函(格式)39四、保证金39
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45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45八、采购需求偏离表44七、合同条款偏离表43附件6-1响应-览表42六、采购需求的响应42
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53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51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50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48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47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
2、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52700511、采购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被邀请供应商名称):第一章谈判邀请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代理编号:MR-2022-0504CG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
01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750000.00元 | 11200元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详细地址)持本采购邀请购买谈判文件。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询问及质疑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2年6月14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六、确认3、谈判地点: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2、谈判时间:2022年6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联系人:姜先生(2)地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494号(1)名称: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邮编:410600(3)联系人:王女士(2)地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1)名称: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18229791918
附件:确认通知2022年6月9日无九、其它补充事宜(6)电子邮箱:1182577936@qq.com(5)电话:0731-87858779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确认。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通知
一、说明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年月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494号 电 话:18229791918 联系人: 姜先生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称: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电话:0731-87858779 联系人:王女士 |
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 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特定资格条件:无。 |
第3.2款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第3.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第5.1款 | 现场勘察 | 自行踏勘 |
二、谈判文件 | ||
第6.3款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10.3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750000.00元 |
第10.6款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第11.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乡花明北路支行 账 号:4305 0178 3863 0000 0260 3、到账时间:/年/月/日17:00 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第12.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第13.1款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第14.2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2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胶装;另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格式为PDF或WORD格式)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15.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17.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6月 9 日 14时 30分 地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 ||
第21.4款 | 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第27.2款 | 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 |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33.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35.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成交金额的8% 。 |
七、政府采购政策 | ||
第37.2(1)项 | 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37.2(1)项 |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37.2(2)项 | 两型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37.3(1)项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 |
第37.3(2)项 | 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 | 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37.7款 | 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八、其他规定 | ||
第38.1款 | 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1.12万元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至如下账户: 名称: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 账号:8002 0532 8108 010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
第39.1款 | 其他规定 | 无 |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
(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5.现场勘察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6.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
三、响应文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
(4)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1)谈判响应声明(格式)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
(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采购需求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6)采购需求的响应(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0.报价要求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1.保证金10.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响应文件有效期(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3.分包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4.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4.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5.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
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供应商名称;
19.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谈判小组18.2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8.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供应商资格复核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0.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0.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0.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0.谈判程序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不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1.响应文件审查
23.谈判的规定22.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澄清21.4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谈判小组应拒绝其参与谈判,但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4.2供应商参与谈判,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4.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退出谈判23.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3.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
(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5.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本章第21.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谈判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5.最后报价
27.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7.提出成交供应商26.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6.不合理报价25.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
27.3最后报价的评审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
28.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确定成交供应商(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39、40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谈判终止29.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29.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9.谈判的特殊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1.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保密及串通行为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34.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询问及质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3.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6.签订合同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5.3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成交通知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37.1强制采购:37.政府采购政策七、政府采购政策(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7.3价格评审优惠:(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7.2优先采购:
37.5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其他规定3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8.代理服务费八、其他规定37.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7.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
项目预算及明细本项目为和美华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总建筑面积71973.66㎡;住宅建筑面积64765.54㎡(其中住宅使用面积53331.52㎡),商铺面积7208.12㎡。委托管理范围为小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等综合服务。二、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第三章采购需求39.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说明 |
住宅建筑面积和住宅使用面积差额部分 | 11434.02㎡ | 0.6元/㎡/月 | 82324.94元/年 | 和美华庭住宅小区住宅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相差11434.02㎡; |
住宅物业费补贴 | 64765.54㎡ | 0.15元/㎡/月 | 116577.97元/年 | 和美华庭住宅小区住宅建筑面积64765.54㎡ |
空置住宅(商铺)的部分 | 按实际情况结算 | / | 10000元/年 | 空置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结算方式为:空置住宅按收费标准的90%结算;空置商铺按收费标准的80%结算,最高每年不超过10000元。收费标准:住宅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0.6元/㎡/月收取,商铺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1.5元/㎡/月收取。 |
小区外围临319国道绿化维护费用 | 1项 | 41097.09元/年 | 41097.09元/年 | |
一年合计: | 250000.00元 | |||
三年总合计: | 750000.00元 | |||
备注:除本项目预算已包含的部分外,成交人可按照住宅(按使用面积)每月0.6元/平方、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1.5元/平方的收费标准直接向承租户自行收取。 |
3、车辆出入停放管理。2、小区消防、安全巡查、应急救助;1、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门岗执勤,安全巡查;(一)保安服务服务内容及标准
3、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存积,消杀灭蝇,无害化处理:(2)楼道窗户,三个月一抹。(1)楼梯扶手,一周一抹,楼道一日一扫;2、楼道、楼顶卫生清洁标准:1、公共场所、公用绿地一天一次,房屋共有部位、健身器材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和公共场所灭虫、灭鼠。(二)保洁服务
(三)绿化维护(5)住户室内下水管道堵塞,可由物业公司疏通,实行有偿服务。(4)室外下水管道(明沟)及化粪池等每年清理二次,发生堵塞及时疏通,防止污水冒漏,清理的脏物及时运送指定地点;(3)生活垃圾指定地点倾倒,不污染环境,符合市政要求;(2)垃圾清运车辆封闭运输,不散落;(1)垃圾箱和垃圾桶,定期清洗,刷油,保持完好,外观干净;
(2)使用农药必须以不伤害健康为前提,使用高效、低毒、无臭、无异味农药。(1)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做到勤观察,早发现,早防治;4、室外绿化要根据不同季节、天气、不同植物品种生长习性、不同栽培目的、不同土壤,安排淋水。因天气炎热干旱而出现水分不足时,则必须相应增加浇水次数,保证所有植物不因缺水而萎蔫;3、定期进行巡查,及时修剪桔枝、病虫枝、霸王枝、下垂枝等,修剪下的枝叶,及时清除;2、每次修剪后对苗木、草皮施一次肥,施肥后浇透水,保证草皮全年常绿;1、每年至少两次修剪,根据不同季节、长势,合理安排修剪期;
六、服务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要求成交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主管1名,客服2名,维修维护1名,绿化1名,保安5名,保洁12名,食堂1名;项目主管需持物业经理上岗证。(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人员要求供应商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需动用维修资金的项目由采购人负责维修,但是,由于供应商未尽管理维护义务或管理维护不当导致的损坏除外。供应商要坚持服务优先原则,及时掌握承租户动态信息,协助采购人搞好小区承租户的动态管理,以住户为中心,承担对小区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接待来电来访热情周到,文明规范,问题处理及时。物业服务质量情况,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调查,住户满意率需达到85%以上。(四)综合管理5、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绿化、苗木正常生长,绿化损坏或枯死及时进行补种。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及宁乡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七、验收标准2、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本项目采用总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人工、管理费、差旅费、住宿费、税金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1、付款人: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采购项目名称: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甲方)采购合同编号:
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4)项目负责人:。(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
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
(4)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谈判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
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目录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
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六、采购需求响应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四、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政府采购十三、最终报价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采购代理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序号 | 谈判文件条款号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三、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一、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谈判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谈判,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注:开标时,须另单独手持一份参加开标会议三、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开标时,须另单独手持一份参加开标会议四、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采购人名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函(格式)附件4-1保函(格式)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附件5-1报价表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年月日
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分项报价说明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六、采购需求的响应备注:按项目预算及明细进行报价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备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序号 |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八、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 | 谈判文件章节条款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响应文件一致。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
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1)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说明: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18.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
特此承诺。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致(采购代理机构):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2)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
按附件5-1、5-2、5-3进行报价,最终报价日期:年月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最终报价于谈判现场单独填写。
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5-1报价表
报价表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05270051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710239(人民币元)大写金额:柒拾壹万零贰佰叁拾玖元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管理有限
管
物业
供应商名称(盖单
或真授权的位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签字或印章):1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40一
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
业管
各项报价说明
T
A
备注: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
顺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
备注:按项目预算及明细进行报价
费用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说明 |
住宅建筑面积和住宅使用面积差额部分 | 11690.08m | 0.6元/m/月 | 84168.58元/年 | 和美华庭住宅小区住宅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相差11434.02m²: |
住宅物业费补贴 | 64765.54m² | 0.15元/m²/月 | 116577.97元/年 | 和美华庭住宅小区住宅建筑面积64765.54m |
空置住宅(商铺)的部分 | 按实际情况结算 | 空置住宅的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结算方式为:空置住宅按收费标准的90%结算:空置商铺按收费标准的80%结算,最高每年不超过10000元。收费标准:住宅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0.6元/m/月收取,商铺物业费标准按建筑面积1.5元/m/月收取。 | ||
小区外围临319国道绿化维护费用 | 1项 | 36000元/年 | 36000元/年 | |
一年合计: | 一年合计: | 一年合计: | 236746元 | |
三年总合计: | 三年总合计: | 三年总合计: | 710239元 | |
铺(按建筑面积)每月1.5元/平方的收费标准直接向承租户自行收取。 | 备注:除本项目预算已包含的部分外,成交人可按照住宅(按使用面积)每月0.6元/平方、商 |
-41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项目名称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NXCG-202205270051 | NXCG-202205270051 |
项目编号 | 采购代理编号 | MR-2022-0504CG | MR-2022-0504CG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询价( | 竞争性谈判()询价( | 竞争性谈判()询价( |
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名单1.官分正达物业会理有限公 | 名单1.官分正达物业会理有限公 | 理由:能拓标要求,有一定经验 |
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采购人签字 | 采购人签字 | |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原因 | 名单1.定县 | 名单1.定县 | 理由:款打新”,不一之红克 |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原因 | 名单2 | 名单2 | 理由: |
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原因 | 评审专家签字 | 评审专家签字 | 1元 |
推荐地点 | 湖南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推荐时间 | 2022年6月6日 | 2022年6月6日 | 2022年6月6日 |
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可以推荐多名供应商,但是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0%。
行政监管备案签章处 |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20日内(即在2022年7月6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并在长沙政采平台完成合同备案。宁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代理编号:NXCG-202205270051)于2022年6月15日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谈判小组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有关情况如下:宁乡正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
采购 项目 | 项目名称 | 和美华庭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成交 单位 | 成交金额 (大写) | 柒拾壹万零贰佰叁拾玖元整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成交 单位 | (小写) | 710239.00 元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成交 单位 | 联系人 | 胡华国 | 联系电话 | 13874824930 |
成交 单位 | 地址 | 宁乡市城郊茂田村(和美华庭10栋101-102号) |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29791918 |
采购 单位 | 地址 | 宁乡市玉潭镇花明北路494号 |
本通知一式捌份,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贰份。2022年6月16日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采购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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