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jlbfol-w402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全盛024-225035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部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BFOL-W4024
项目名称:某部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万元)
01
空气能锅炉
详见技术要求
设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合格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1
货物到达后10天内安装完毕
大连市
18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到达后10天内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报价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9日 至 2022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方式: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报价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yzbsc@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空气能锅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LBFOL-W4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最高限价(万元)
01
空气能锅炉
详见技术要求
设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合格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1
货物到达后10天内安装完毕
大连市
18
说明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技术要求
★设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合格标准
★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名称

制热量(KW)

制冷量(KW)

制热总功率(KW)

制冷总功率(KW)

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50P)
≥150
≥130
≥47.5
≥46.5

 
上表中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参数应是下述工况下的数据。
制热时:用户侧进出水温40/45℃,室外干球温度7℃;
选用设备参数不能出现负偏差。
1)要求此设备在冬季室外干球温度为-30℃,出水温度50℃时,能够稳定制热运行,低温制热性能指数COP≥1.35。
2)COP、EER、制热量:要求此设备在冬季室外干球温度为-20℃时,出水温度为41℃,COP≥1.9,制热量≥18.5/台,并能够持续供热;选用设备参数不能出现负偏差。
3)机组应配有智能除霜技术,通过结霜情况自动修正除霜条件和周期,智能选择进入或退出除霜工况的最佳时机,避免化霜不尽和频繁化霜的问题。
4)机组要求最高出水温度55℃;
5)制冷剂为环保冷媒R(HFC)410a或R(HFC)134a;
6)机组能根据使用负荷具一定调节能力,具有精确控温功能;
7)要求多压缩机(≥2)设计,具有备机功能,兼顾了可靠性和灵活性,使系统运行可靠,压缩机技术应为或高于喷气增焓技术;
8)微电脑控制,用户界面操作简便,流程图显示清晰,标识一目了然,能够提供全部运行参数的控制和设定,且有诊断功能,安全保护,控制及通讯功能,远程监控机组的运行状况。必要时报警功能等。
9)多台设备设有集中控制屏安装在固定位置,方便运行人员控制及操作。
10)综合海岛天气,路程等因素影响,设备选用要切合实际,遇有设备损坏无法及时上岛维修等特殊情况,要留有备用手段,保证正常取暖;设备选用要确保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正常供暖。
2.供暖设备选用说明:环保节能。积极采用超低温空气源作为集中供热设备、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实用性、污染物零排放、环保节能、实现一次能源的可循环利用。
3.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以超低温空气源热泵为热源对建筑物进行供暖。
4.空调热源及型式
1)热源
本工程空调热源由集中机房提供,主机型式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冬季空调热水供回水温度55/50℃。
2)末端形式
各类型散热器
4.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设备安装示意图,并详细说明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循环水泵、室内循环水泵 、缓冲水箱等。
5.设计安装的超低温空气源热泵应满足国家最新环保各项要求。
6.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在标书中详细标注施工方案、现场保护方案等。
7.执行标准:
1)、《热泵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66-2005)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366-2005)
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6)、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业主的要求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12月16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报价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syzbsc@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四)报价方式:
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1.现场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原则上不得多于1人,且须为低风险地区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若需参与采购活动,须委派1名低风险地区人员;“两码”检测为黄、红码的严禁进入现场,所有投标代表进入投标现场前均需提供开标前48小时内沈阳本地核酸检测证明。前来参与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主动配合防疫工作,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因不可抗力,如供应商所在地区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且人员出行受限的,可委托非本公司(单位)人员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不可抗力证明材料,如本公司(单位)注册地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域且人员出行受限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授权代表在其他公司(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无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授权代表与其他尚在投标(报价)有效期内的采购项目无授权或代表关系的声明;
(四)本项目授权代表未来180日内不代表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的承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全盛、王子维
办公电话:024-22503578、024-22503596
传真:024-2250360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标书款电汇专用账户)
账    号:240180262210001(标书款电汇专用账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411-85842102
移动电话:1589813783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0411-85842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刘全盛、王子维、024-22503578、024-22503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全盛、王子维
电 话:  024-22503578、024-2250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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