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
金额
3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2 16:40:07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招标公告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开发区发备[2022]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桩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厚仁路北侧、大成路南侧、东盛路东侧、联谦路西侧
2.1.2 建设规模:厂房1、厂房2、丙类综合仓库桩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工程,项目用地临时围挡施工(用地红线东、南、北三侧)及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锡城管委办发〔2021〕34号]要求为准)。
2.1.3 合同估算价:37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07月03日
2.1.5 其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 招标范围:厂房1、厂房2、丙类综合仓库桩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工程,项目用地临时围挡施工(用地红线东、南、北三侧)及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承包范围。(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锡城管委办发〔2021〕34号]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2164万元的桩基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3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合同、桩基验收证明材料(桩基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1/04/1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4/1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1/1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 17:00 时至2023年04月17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5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地址: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99号数码大厦516-517室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马辰、张方媛 
联系人:
孙健、倪倩 
电话:
022-23866990 
电话:
137715411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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