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大楼一楼大厅LED显示系统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中标人负责各学校原有场地设备的拆除及恢复工作。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中标人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至合格。
二、相关标准:
产品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
三、技术规格: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售后服务
1.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一般故障需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需在一周内排除。
1.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1.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增加或者遗漏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项目或者服务、设备设施等,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中标人负责各学校原有场地设备的拆除及恢复工作。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中标人须将所有产品安装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至合格。
二、相关标准:
产品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
三、技术规格: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1.2 交货地点: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售后服务
1.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3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一般故障需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需在一周内排除。
1.4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
1.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1.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增加或者遗漏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项目或者服务、设备设施等,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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