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政污水设施及尾水排放设施抢维修、维护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①承担2024年度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的单项市政污水设施(含各污水厂和泵站)及尾水排放设施抢维修、维护工程及招标人指定的抗旱、防汛、抗震抢险任务及其他应急抢维修、维护任务(设施以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安全运维与管理标准中定义的为准);
②厂、站构筑物的维护内容:(1)照明设施维修、维护;(2)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设备基础产生沉降,构筑物出现的门窗、墙体开裂、池体漏水;(3)地下管道维修及相应的开挖及土方作业;(4)构筑物配套的栏杆、钢制格栅及扶梯等钢制设备的防腐、修复;(5)管道年度除锈防腐维修及油漆;(6)污水设施清淤、清洗及招标人临时委派的抢维修等项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承担2024年度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的市政污水设施及尾水排放设施抢维修、维护工程,具体工期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和进度安排确定;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表中设备,利于第一时间抢维修维护;【详见:附表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作为响应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9日08:00至2023年12月19日09:00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7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8.1/18.2.1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9日09:00,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莆田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
其他: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系统制作投标文件时,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一览表中报价部分皆按399万元填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05042627,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写字楼B栋2206室,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336005,传真:/
联系人:苏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
网址:http://fujian.etrading.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5、0594-2221219、1815939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