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合同标的为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服务(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砂子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检验标本外送套餐投标优惠率报价为72%,结合招标文件约定,检验标本外送项目结算优惠率按61%执行,检验标本外送套餐结算优惠率按72%执行。(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具体金额按实际业务量结算,增加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
3.3.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全程冷链运送现有的标本。
3.3.2交货方式:乙方应每天不少于两次安排上门收取标本。若出现特殊情况,须按甲方的下属单位时间节点执行。标本交接时,双方应对标本类型、基本信息等进行双方核对、签字(详见附件3)。
5.2.1乙方应具备实验室,实验室应具有完成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平台和足够的开展检测工作的空间。
5.2.2乙方应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免费医院感染生物监测。
乙方应认真履行签订的合同,接受监督与考核,接受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检查评价与管理。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不定期抽查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如不达标,甲方的下属单位将在乙方整改相应问题期间暂缓支付检测费,直至整改完毕。如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三次评定为考核不合格情况或拒绝整改,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给与惩罚措施。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渎职、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委托律师事务所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对体检等有大批量检测需求的情况,甲方的下属单位将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在甲方的下属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
6.1.2甲方的下属单位将标本统一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安排经过专业培训后具有一定医药配送专业知识及经验的人员与乙方进行标本的交接、签收工作,并保证标本运输生物活性。甲方的下属单位收集标本所需的耗材由乙方提供。
6.1.3甲方的下属单位对采集的标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并注明标本的检测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姓名+病案号),标本类型、项目名称、采集时间等。
6.1.4如甲方的下属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并在标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测。针对艾梅乙等传染病检测项目,乙方应按月出具质控结果给甲方的下属单位,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6.1.5对检测报告的时限约定:自取样之后24小时(含)内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4小时(含)内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检验报告。需复核的样品10小时(含)内出具检测报告。若出现危急值,在检验报告打出后30分钟内甲方报备并说明情况。报告时间延迟1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2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6.1.6甲方的下属单位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至乙方现场检查、督导并查看试剂、设备等采购相关台账,如发现乙方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同意私自更改使用试剂的品牌和检验项目的方法学等现象,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需按已做项目的收费金额进行赔偿,并承担所有相关违约责任。
6.1.7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与考核,检查评价与管理。甲方的下属单位不定期抽查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如不达标,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在乙方整改相应问题期间暂缓支付检测费,直至整改完毕。如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三次评定为考核不合格情况或拒绝整改,甲方、甲方下属单位有权给与惩罚措施。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渎职、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甲方、甲方下属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委托律师事务所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2乙方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应具备实验室,实验室应具有完成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平台和足够的开展检测工作的空间。
6.2.2乙方应每天不少于两次安排上门收取标本。若出现特殊情况,须按甲方的下属单位时间节点执行。标本交接时,双方应对标本类型、基本信息等进行双方核对、签字(详见附件3)。
6.2.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下属单位需求,免费提供甲方的下属单位用于相关标本存放用品、检验试剂、耗材等,提供每次到货清单、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6.2.4运输冷链系统和生物安全要求。
(1)所有标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标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
(2)所有标本运送必须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配备数量满足标本转送要求。
(3)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的温度的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一年3次以上无法进行运送温度溯源,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4)乙方负责全程冷链运送现有的标本。
(5)标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标本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6)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运送标本的人员须经过生物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如有)。
6.2.5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复查。针对艾梅乙等传染病检测项目,乙方应按月出具质控结果给甲方的下属单位,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服务检测对象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须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赔偿。如乙方出具虚假的检测结果,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赔偿责任与违约责任。
6.2.6乙方应当为检测服务建立并定期提供服务台账和检测记录。服务台账包括标本接收、运输存放、检测内容、检测结果、负责人、结果报送等明细情况: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方法、检测机器型号、检测时间、标本载体、检测人员、标本运输存放轨迹等明细情况。
6.2.7保密要求:乙方应当严格保密受检者信息,妥善保存标本以备及时复查。
6.2.8标本的保存:乙方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标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标本保存不少于7天、病理原始组织保存不少于15天、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不少于15年。由于标本本身特性达不到保存期限或保存无意义的,另行约定。
6.2.9系统对接要求: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需要按要求负责将检验结果传送至甲方的下属单位相关LIS系统和HIS系统等系统(如有),提供实施方案,相关软、硬件及网络接口费用由乙方承担。
(1)标本检测及报告样式依据按甲方的下属单位LlS系统(如有)要求来执行。
(2)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乙方须将检测结果按要求传入甲方的下属单位LlS系统和HIS系统(如有)等系统,实现数字回传和特殊报告单的PDF回传功能。确保报告单可在网上查询。
6.2.10乙方要做好与甲方的下属单位相关科室的信息双向对接,同时负责提供相应软硬件服务,按相关科室意见加以改进,并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
6.2.11乙方应为甲方的下属单位开展免费医院感染生物监测。
6.2.1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下属单位的要求,为甲方的下属单位提供分析前标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按照甲方的下属单位的要求维护所有必需的质量控制项目,每季度提交质量控制数据记录。
6.2.13乙方应认真履行签订的合同,接受监督与考核,接受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检查评价与管理。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不定期抽查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如不达标,甲方的下属单位将在乙方整改相应问题期间暂缓支付检测费,直至整改完毕。如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出现三次评定为考核不合格情况或拒绝整改,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给与惩罚措施。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渎职、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甲方、甲方的下属单位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委托律师事务所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2.14因标本采集、前期处置、储存等工作量大,甲方的下属单位检验人员不足的时,乙方应派驻适当有资证的检验人员驻点,派驻人员人力成本归乙方承担,以满足甲方的下属单位检验科工作正常、安全开展。
6.2.15部分急查项目如淀粉酶检测、心功能检测、凝血检测等,如通过乙方物流定时转送标本,将不能满足甲方的下属单位临床需求,乙方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设备能效、成本支出情况,将相关检测设备迁移到甲方的下属单位检验室开展相关项目检测,以满足甲方的下属单位临床需求。
6.2.1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下属单位实验室有进行业务帮扶,采取相应方式提高甲方的下属单位检测能力与检测质量。
7.4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费、评估费、调查费、审计费等。
无